工程索赔有几种方式

一、工程索赔的重要性

所谓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的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工程索赔不仅是建设工程法律实务中的重要课题,更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承包方索赔的程序

1、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合同实施过程中,凡不属于承包方责任导致项目拖延和成本增加事件发生的28天内,必须以正式函件通知监理工程师,声明对此事件要求索赔,同时仍需遵照建立工程师指令继续施工,逾期提出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方的索赔要求。

2、提交索赔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承包方应抓紧准备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事件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资料、索赔的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额和申请工期延期的天数,并在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

3、审核索赔申请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监理工程师在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4、持续性索赔事件

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地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三、工程索赔有几种方式

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2、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3、关于工程价款的索赔

4、关于工期的索赔

建筑工程,工程索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