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临床诊疗术语 第2部分:证候 修订版 2020年版
前言
《中医临床诊疗术语》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疾病;
——第2部分:证候;
——第3部分:治法。
本文件为《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的第2部分。
本文件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代替《中医临床诊疗术语证候部分》(GB/T 16751.2-1997),本次修订与GB/T 16751.2-1997相比较,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将本文件名称修改为《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第2部分:证候》;
——将原基本虚证类、基本实证类、虚实夹杂证类、心系证类、肺系证类、脾系证类、肝系证类、肾系证类、脏腑兼证类、卫表肌肤证类、头面官窍证类、经脉筋骨证类、其他证类、期度型14个大类,修改为八纲证候类术语、病因证候类术语、气血阴阳精髓津液证候类术语、脏腑官窍证候类术语、经络证候类术语、六经证候类术语、三焦证候类术语、卫气营血证候类术语、其他证候类术语、期度类术语10个大类;
——删除了原证候部分的“燥痰(蕴结)证”“邪毒炽盛证”“血虚夹实证”“阴虚夹实证”和“阳虚夹实证”;
——将“暑厥证”“暑风证”“热泪证”“败血冲心证”“干疳证”“疳积证”“疳气证”和“疳肿胀证”8个原归属证候部分的术语,删除“证”字后移入疾病部分;
——新增1245个证候术语,共收录2060个证候术语;
——将病证名的同义词、近义词,统一为“可选用词”;
——增加了术语的英文译名。
本文件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福建中医药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中日友好医院、重庆市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江苏省中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严世芸、朱邦贤、李德新、周强、朱伟常、李灿东、李照国、朱建平、桑珍、罗颂平、阎小萍、刁庆春、陈小宁、段俊国、竺丽明、周崇仁、程磐基、包来发、窦丹波、苏励、李明、祖亮华、杨丽娜、鲍颖洁、董全伟、娄月丽、蒋小贝。
本文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7年首次发布为GB/T 16751.2-199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