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现场用电要求
◎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 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
◎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 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
1、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配置使用规范
■ 配电箱
◎ 一级总箱
配置计量表、电流电压表、电源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 漏电开关,接地接零排。
◎ 二级配电箱
具备电源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断路器插座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绝缘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 三级末端开关移动箱
必须设置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30mA或15m动作时间0.1S)N排,PE排进出线卡,电器元件必须固定在绝缘板上。
■ 开关箱配置使用规范
◎ 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段分层面配电。分配电箱距离不大于30m。开关箱用于控制固定式设备水平距离不大于3m。
◎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电箱宜分别设置。若合置在同一个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应分路设置。
▲ 三级动力箱
◎ 开关应由三级电箱配电。配电箱的总回路和分路必须装有明显断开点。
◎ 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否则应作相应防护处理。电箱设在位置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准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 电箱内线路安装
◎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源开关、电器安装应牢固,不得歪斜松动。连接导线采用绝缘导线,排列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位。安装板上必须分别配置专用保护接零的端子板,每个接线桩≯2根线。
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箱中导线进出线口应在箱体下底面,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成防水弯。进入开关箱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 电箱内线路安装
◎ 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电器元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纳入技术档案资料内。配电箱应编号,标明其名称、值班电工姓名、维修电话。箱内应贴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有检查记录,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 电箱内应设置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 施工现场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 开关箱中必须装设符合标准的漏电保护器。其设置位置应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边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边。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0.1S。两级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动作时间均应匹配,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 电箱内L1、L2、L3、N、PE线必须分色,其颜色分别为黄、绿、红、浅兰、绿/黄双色线。多股线应冷压或烫锡。
▲ 线路分色
◎ 总、分配电箱输出端宜采用压接和接线柱,开关箱输出端应采用ZM14-ZM13插座。
◎ 电焊机开关箱内应装二次空载降压和触电保护器。
▲ 二次空载降压和触电保护器
◎ 电箱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杂物,保持清洁。且不准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时,应将动力箱断电上锁。电箱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 电箱保持清洁,并有专人负责
2、电缆敷设规定
◎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严禁使用裸线。现场除总箱进线可采用架空线外,其余均采用五芯电缆,现场严禁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PE线代替五芯电缆。
◎ 架空线需设在专用立杆上,钢索配线的立杆支架间距不宜大于12M。
◎ 架空线必须有过负荷保护。可以采取下列任一种过保护电器:
1)自动空气断路器(空气开关),其过负荷脱扣电流整定值。
2)熔断器。其熔体额定熔断电流值被保护线路导线的安全电流值。
此外,由于漏电开关一般有空气开关的功能,故也可兼作过负荷保护电器使用。
◎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敷设时,严禁沿地面明敷,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深度不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度细纱然后覆盖硬质保护层。电缆接头应设在地面上接线盒内。
▲ 绝缘子固定
◎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 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线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2.5m(若低于2.5m时需改用低压电)。
▲ 低于2.5m更改为低压电
◎ 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5m,并采取防雷措施。
◎ 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保护接零。
3、现场临时用电照明规定
◎ 照明设置:在一切需要照明的工作作业区、作业场所、料具堆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和宿舍均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以保障作业和生活安全。
◎ 照明器具的形式和防护等级必须与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其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室外灯具采用防水型。
▲ 220V照明
◎ 照明电压规范:
1)一般场所为220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场所为24V的低压照明。
3)特别潮湿场所和锅炉、容器内为12V的低压照明。
4)手持行灯照明和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楼层通道等为36V的低压照明。
▲ 36V照明
◎ 警戒照明设置:
对于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必须按规定设置醒目的红色警示灯,以示警戒。
▲ 红色警示灯提示
◎ 照明配电应单独设置,若与动力配电箱合用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设置,并有漏电保护、过负荷保护。
◎ 灯具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作接零保护。
◎ 采用安全电压照明线路应清晰,布线整齐,接头处用绝缘布包扎。
◎ 灯具离地高度室外3m,室内2.5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5m。
◎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 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大功率灯泡烘烤衣物以防电气失火。
4、电气防火措施规定
◎ 各电器设备及电线的主要部位应采取相应绝缘保护。
◎ 装设短路漏电保护装置,电线入箱应有显明分断点。
◎ 电器位置应尽量避免开易燃易物品,或采取相应可靠防火措施。
◎ 配电箱、开关箱四周严禁堆放杂物、易燃品,并应具有二人操作场地,且道路应保持畅通。使用中严禁设备超负荷工作,保证正常运转。
◎ 正确按器具说明使用电热设备。施工照明应安全、可靠。
◎ 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用黄砂和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 电杆及危险场所用电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 现场应制订和认真执行防火制度,且配置相应电气灭火设施。
◎ 高层建筑工地设置专用消防水泵或与施工合用水泵,其电源线应专线敷设。
◎ 750W以上大功率照明灯具应用支架支撑,照明灯具下方不得堆放可燃物品,其垂直距离必须距可燃构件和可燃物水平间距50㎝以上,电源引入线应有隔热防护措施。
5、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 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区域项目部应重视安全,健全各级安全法规与制度,落实措施,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
◎ 加强对电气技工管理,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 加强安全用电宣传,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电气安全知识,懂得掌握触电急救的正确方法。
◎ 建立施工现场用电技术资料,检测数据信息库做到每天一巡视,每周一检查,每月一维修,并作好相应记录。
◎ 使用电气设备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对电气设备(电源箱、电焊机、移动式及手持式电气设备)应加强管理、维修、保养。
◎ 架设临时电源线,施工现场应专人管理,必须经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审批单。加强对施工现场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并记录在案,贯彻并落实安全交底制度。
◎ 认真贯彻执行电气标准和法规。采取响应临时用电技术措施。
1)加强现场用电管理的合理布局,接入补偿电容器提高功率因数。
2)注意平衡施工用电线路三相负荷平衡。禁止一切擅自接线破坏三相负载平衡。
◎ 做好环境控制,做到周边有警示标志,与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要求。设备布置应合理,尽量避免布置在潮湿、多烟雾及炎热、高温、周边有导电体及危险品存在的环境中。
6、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 临时用电总容量在50KW及机械设备在5台以上的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总容量在50KW及机械设备在5台以下的编制安全用电措施,编制人员、值班电工要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落实与监督、修订和评价应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 做好临时用电验收记录,项目部根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管理方案,安全用电措施进行验收,验收结果有数值要求的做到数字量化反映。并做到请业主、总包、监理有要求时,应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请业主、总包、监理验收签字。
◎ 项目部要与施工班组和各分包施工队伍签好临时用电协议,目的:接受项目部临时用电规范化管理,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杜绝和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