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工程建设总包方、分包方以及各施工班组主体安全行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治理,落实专业电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杜绝违章操作和私拉乱接等现象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责任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所属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工程部,负责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落实。
三、专项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方案管理
容量在 50KW 以上的均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如下:
1.现场勘探。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容量。
5.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
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平、剖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专业人员要求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搬运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三)安全技术档案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如下: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临时用电工程检验验收表;
电气设备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定期检(复)查表。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由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收集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或安全主任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2.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应复查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值。
3.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制度。
(四)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建筑物与外电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详见 JGJ46-2005 。
3.旋转臂架或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 10KV 以下的架空线路边最小安全距离水平不得小于 2 米、垂直不得小于 3 米。
4.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 0.5 米。
5.如达不到上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区域警告标志牌。
6.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负责监护。
(五)电缆线敷设的安全要求
1.外电引进的电缆线应采用挂设处理,挂设高度应符合
JGJ46-2005 规范要求。
2.从一级配电箱引出的电缆线应采取埋设或挂设处理。
3.二、三级配电箱引出的电缆线,视现场实际情况,依据
JGJ46-2005 规定要求,可采用埋设或挂设处理方式。
4.塔吊、施工升降机、吊篮等大型机械设备用的电缆线,必须设置独立线路与专用二级配电箱和三级配电箱连接,做到:专机专线,专箱专用。塔吊、施工升降机、吊篮等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的电缆线垂直走向过程中,应采用用电设备专用的绝缘瓷瓶作为敷设加固桥点,严禁出现电缆线随意飘摆的现象。
5.经过施工现场主道路或人员与车辆来往频繁的过道处时,应采取埋设处理,埋设深度根据所在省市及地方的天气情况来进行妥善处理,一般埋设深度在 500mm-700mm 范围内。
6.凡是经过施工作业层的电缆线,必须采取挂设处理;在挂设时必须采用带有绝缘保护措施的挂钩进行挂设处理,杜绝电缆线直接与钢管、钢筋等金属直接接触。
7.严禁出现电缆线与易燃易爆品、钢筋、钢管、木材、设备混放;严禁电缆线浸泡在水中和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