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
(1)核对施工图的全部内容与初步设计审查批复的指定的范围有无出入;
(2)核对各专业设计分工是否明确,特别是与设备供货厂家的衔接条件是否完善,设计是否到位;
(3)核对各专业之间有无矛盾、错漏。
2、总图
(1)布置是否合理,对生产(使用)、安全、环保、消防、施工等方面有无不利影响;
(2)场地内及附近施工可能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基础、地下管线(水、电、气、通风等)应在图中标明,至少应予说明;
(3)上、下水、电气、通风、电视、煤气、道路来龙去脉(交接发点坐标及标高)应注清楚。并与相关专业图纸核对有无出入;
(4)道路、场地、排水等结构及坡度应明确;
(5)对周边如有高差较大的挖(填)边坡,应有可靠的边坡防护设施。
3、土建
(一)土方工程
(1)应有原场地实测地形图(包括测量成果),并附有工程地质、水文气象资料及原地下隐蔽工程或障碍物的位置和标高;
(2)对原场地土需要特殊处理的地方和需加保护或清除的隐蔽工程或障碍物图纸应有明确说明和要求;
(3)场地平整设计图纸应有明确的边界坐标、标高及表面排水坡度,与总图核对有无矛盾或疏漏;
(4)土方平衡调配是否合理;土方施工对沿线道路、桥梁、生产、安全、环境等会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地基与基础工程
(1)在详细了解地质勘探资料的基础上结合上部荷载、结构形式、安全要求、施工条件、环境条件、经济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设计所采用的地基处理办法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切实可行。
(2)设计图纸应明确地基处理过程中或处理后必须达到的质量要求、检测手段、检验标准或执行的规范、规程、标准,对特殊的地基处理措施设计应提出必要的施工工艺;
(3)对工程地质复杂的地区或对沉降敏感的建、构筑物是否有必要增加相关的勘探试验;
(4)地基及基础施工时对场地内或附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正常生产、生活、交通、安全有无不利影响;
(5)对有腐蚀介质渗透区域的地基或基础有没有采取一定的防腐措施;
(6)对地下室工程施工缝、后浇带等的防渗措施有没有作重点说明;
(7)结合上部荷载传递检查桩位图有无错误或遗漏。
(三)建筑结构工程
(1)核对建、构筑物平面坐标、尺寸及标高,核对与电气通讯(信号)、采暖通风、给排水、设备安装有关的留洞及预埋件位置、尺寸有无错、漏、埋件应有详图;
(2)结构是否合理,如采用新型的结构、构件则有无充分的理论及实践依据且能否保证安全可靠;
(3)有腐蚀介质区域的建、构筑物是否需要采取一定的防腐蚀措施;
(4)钢筋砼结构构件应有详细、完整的配筋图,包括必要的剖面、节点配筋详图、洞口或其它需局部加强区的配筋、钢筋接头形式、钢筋保护层厚度等,且图面钢筋应有编号并附钢筋表、钢材汇总表、砼量表等内容;
(5)对水池、水箱、地下室等防渗、防漏要求较高的构筑物,设计所采用的防渗防漏措施是否合理;
(6)钢结构的母材、焊接材料(焊条、焊算、焊剂、栓等),涂料底漆及面漆)、除锈质量等级,焊接检验要求等设计应予明确规定;
(7)对特种钢材的焊接,设计应明确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必要的工艺性能试验要求。
(四)楼地面工程
(1)屋面防水、隔热材料的选用是否合理,如选用新型的防水、隔热材料必需有法定检验部门的许可且在本地区使用有充分的依据;
(2)屋面防水、隔热层在檐口、檐沟、天沟、渗水口、预制板拼缝、变形缝、女儿墙等处节点处理的大样应予明确,且结合所选用的防水、隔热材料认真研究其是否合理、施工能否做到;
(3)所采用的屋面防水做法及防水材料对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或温度应力而造成的屋面微小裂缝有无应变能力。
4、给排水及暖通专业
(1)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清楚、图纸内容有无遗漏或差错;
(2)设计有无明确应遵循的施工规范、标准;
(3)审查图纸中设备、管道及管道附件选用和布置是否合理、可靠,是否便于施工。操作和检修。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或新设备则应审核其是否满足工艺上的要求且技术经济是否可行,设备材料供应有无问题;
(4)审核图纸中的平面尺寸、走向、标高、管径、坡度的标注是否正确、清晰、平面图、立面图、透视图是否一致;
(5)埋地管道的埋置深度、形式,与建构筑物基础、道路及其它管线的水平净距和交叉净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设计有没有为设备、管道、管配件的安装、操作、维修留有必要的空间。对于大型设备和管道土建结构中是否预留了安装和维修的孔洞,有无考虑必要的维修和起吊设施,结构图中预留孔洞的位置与工艺图是否一致;
(7)管道穿越地下室,水池等构筑物墙、地面及穿越伸缩缝、沉降缝是否采取了可靠的防水措施和技术措施;H.对有可能伤及人体的设备、管道设计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防护措施;
(8)设备运行中会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超标的噪音、如是、设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消音和减震措施;J.管道的材质和试验压力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5、电气
(一)清点图纸是否完整,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供电平面总图,包括变电所位置、线路走向等;
(2)高、低压供电系统图,包括单线图并标明漏电保护,测量仪表,电压等级,系统标栏应从上至下依次为: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线路编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及用户名称等,高、低质系统的设备应有订货清单和订货图;
(3)变、配电所平、剖面图及各种电流柜和控制柜的安装平面图;
(4)电力平面图和电力系统图,包括配电箱、控制柜、起动器、线路及接地平面布置图等;
(5)照明平均图和照明系统图;
(6)建筑物防雷保护及接地极、接地线的平面布置图;
(7)对单独的自控设备必须有配电系统图、原理图及方框图等;
(8)选用的标准图或复用图应有详细的目录清单及设计说明。
(二)与土建图核对变配电室平面布置、标高、预埋件等是否正确;变配电所平面尺寸、空间高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没有给操作运行安装维修等留适当的空间,防水、防火、防爆等方面考虑是否周到;
(三)审核设计所选用的设备、材料是否合理,如选用新设备、新材料则应有充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依据;对不同的用电环境条件,现场防火、防爆等级应明确,所选用的设备、材料应与之相适应;
(四)与各专业核对供电位置、线路走向、相互交叉等有无矛盾或影响安全的地方;
(五)电缆埋设标高,穿越道路或其它障碍物时应有特殊的保护设施;
(六)核对设备、材料清单之规格、型号、数量与图纸有无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