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准备编制竣工验收计划组织现场验收进行竣工结算移交竣工资料办理交工手续的程序依次进行。
竣工验收准备管理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工程交付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竣工收尾小组,编制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并限期完成。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应对竣工收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要部位要做好检查记录。
(3)项目经理部在完成施工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后,向公司报告,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实行专业承包的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单位应按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检验工程质量,并将验收结论及资料交承包人汇总。
(4)公司在自检、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发包人发出预约竣工验收的通知书,说明拟交工项目的情况,商定竣工验收有关事宜。
竣工资料管理
(1)项目部按竣工验收条件的规定,及时认真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2)公司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实行科学收集,定向移交,统一归口,便于存取和检索。
(3)竣工资料的内容包括: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由项目专职资料员按照GB/T50328-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汇编成册。
(4)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形成规律收集,采用表格方式分类组卷。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整理按专业特点,根据工程的内在要求,进行分类组卷。
3)工程检验资料的整理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的顺序,进行分类组卷。
4)竣工图的整理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
竣工验收管理
(1)公司确认工程竣工、具备竣工验收各项要求,并经监理单位认可签署意见后,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发包人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发包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竣工验收程序,对工程进行核查后,应做出验收结论,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与竣工验收的各方负责人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通过竣工验收程序,办完竣工结算后,在规定期限内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成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