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图纸会审纪要:指图纸会审会议中设计方面有关变更内容的决定。
(3) 设计变更通知:必须是在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需要,由业主提出设计修改要求后,经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修改通知单。
(4) 施工签证单或施工记录:凡施工图预算未包括,而在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 ( 如原有房屋拆除、树木草根清除、古墓处理、淤泥垃圾土挖除换土、地下水排除、因图纸修改造成返工等),要按实际耗用的工料,由承包人作出施工记录或填写签证单,经业主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5) 工程停工报告 :在施工过程中,因材料供应不上或因改变设计、施工计划变动等原因,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时,其停工时间在1天以上者,均应由施工员填写停工报告。
(6) 材料代换与价差,必须有经过业主同意认可的原始记录方为有效。
(7) 工程合同,施工合同规定了工程项目范围、造价数额、施工工期、质量要求、施工措施、双方责任、奖罚办法等内容。
(8) 竣工图。
(9) 工程竣工报告和竣工验收单。
(10) 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补充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