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现在开始推行的无标底招标办法,是一种国际惯例性作法。推行无标底招标,是造价改革的必然,是实现建设市场化的措施之一。《招标投标法》实施后,标底不再是招标投标的必然条件,这就为无标底招标的实行提供了理论和法律基础。加入WTO以后,我们参与国际项目招标的机会大大增多,而在国际招标投标中,并没有一个适合各国国情大家都能遵循的定额,而多个国家的承包商进行投标也只能按照各自的实际情况编制报价,不可能找出一个适合各国国情的统一标准来编制标底,这就是无标底招标的客观存在和现实需要。所以我以为,无标底招标它不但是我国建筑业走向世界、走向市场化的需要,也是现阶段我们要认真学习、积极探讨的一个急迫的任务。本文想就此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无标底招标的发展趋势
和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需要一个过程一样,无标底招标在我国的推行也需要一个从认识到实践,再从实践到更深入认识的过程。
目前,由于建筑市场主体还不够健全,无标底招标在运作方面也不够完善,准备亦不充分。现行的无标底招标办法,多半是在各投标单位报价的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再去掉一个最低报价之后,用所剩几家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准价,再以这个评标标准价,下浮一定百分比来控制判断某个报价是否属于合理最低价的方式来评定商务标。这个评标标准价看起来既公开又公平,但缺乏科学性,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无标底招标,它只是我们从有标底招标向无标底招标的一种过渡办法,是在推行无标底招标和合理最低价中标过程中的权宜之策。
因为按工程内容、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做出的相对而言的合理报价,在正常情况下,企业产品成本小则报价相对低,而企业产品成本高则报价相对高,而去掉两头留中间的评标办法,有可能一开始就把一个优秀企业淘汰出局,而中标者也可能只是个管理水平一般、产品成本居中的企业。这种作法与我国的建筑法和招投标法的基本精神显然是不太一致的,达不到择优而中标的目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随着我国建筑业市场的日臻成熟,随着广大建筑业主和建筑业承包商观念的逐步更新,当前依然采用的评标办法,必然会不断与国际惯例靠近,其发展趋势一定是由有标底评标不断向无标底评标发展,由合理低价中标向最低价中标转变。
但考虑到改革开放的阶段性和平稳性,在眼下,我国颁发的招投标法,并没有对标底的作用全盘否定,而是既强调招标投标应遵循的公平、公正竞争,又考虑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对标底的作用进行了淡化处理,把它只作为评标的参考,而不再作为中标的关键,招标也不再是考验预算人员和投标操作者水平和技巧,而是对投标企业整体综合素质和综合实力的考验。
为适应当前无标底招标的形势,宜在一定时期内设定评标上限控制价。
二、评标上限控制价及其作用
什么叫评标上限控制价,评标上限控制价是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合法中介机构依据计价规定、工程招标文件、市场行情信息,并根据拟建工程具体条件、水平差异调整编制的工程造价。
它是采用一定方法确定的评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和尺度,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的工程造价。采用评标上限控制价代替通常建设工程招标中的标底,使评标依据更加客观和公正。
在当前和以后的一段很长时间里,在招标活动中,评标上限控制价将会发挥其应有作用,因而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评标上限控制价编制的原则,如:规定消耗量标准应执行全省统一的消耗量定额。材料及主材价格甲方有指定价按指定价计价,没有指定价按同期信息价计价,信息价缺项时,按社会调查价计价。各项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计取等。可以认为这个评标上限控制价,它是建筑工程招标所需的平均资源消耗,为同类工程在当时当地社会经济和物质技术下的预期社会成本平均值,如果再经过了水平差异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就反映了拟建工程的个别特征。因此评标上限控制价具有地区行业平均成本和拟建工程个别成本的双重属性,所以评标上限控制价是在评标时界定投标人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的基本参数和依据。
评标上限控制价在招标中可起到如下作用:一是拦标线作用;二是作为判断最低投标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时为评标提供基本参考依据;三是业主可以清楚了解最低中标价同政府规定的标准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能够下浮的幅度;再就是如招标文件对设计变更结算做如下的规定:当变更项目合同价中没有相同或相类似项目时,可参照招标时评标上限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清单单价,再按原招标时中标价和评标上限控制价相比下浮相同比例确定变更新增项目单价。这样评标上限控制价就可作为确定变更新增项目单价的计算依据。
三、评标上限控制价的编制和评标办法的设置
在当前的招投标活动中,而把评标上限控制价仅作为评标参考依据的情况下,评标上限控制价应如何编制,评标办法应如何设置,是建筑业内同行遇到的一个新问题。我公司在近期进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无标底招标的几个项目招标中,对评标上限控制价的编制和评标的办法设置,进行了一些初步探索,现简要叙述于后。
1、评标上限控制价的编制
评标上限控制价的编制要和招标文件的编制同步进行,所编制的评标上限控制价可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一起发售给投标人,我们把这种作法称为上限价公开。也可只公布上限控制价总价。
编制上限控制价要遵循《计价规范》四个统一的原则,即统一的项目编码、统一的项目名称、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将全部成本项目划分为不可竞争成本、有限竞争成本、完全竞争成本三类,分别编制上限控制价。三类成本编制的顺序一般应为有限竞争成本、完全竞争成本、不可竞争成本。上限控制价编制时所采用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保持一致。
有限竞争成本均为有工机料实物消耗的项目,实物消耗量应按我省《2004消耗量定额》执行,单价按当时当地的市场行情结合招标项目的工程特征确定;
完全竞争成本一般不涉及实物消耗,其计取基数与计算规则一致,明确而惟一,其计取标准可以按照造价管理部门的计价标准所给出的范围,参考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特征、工程特点、施工条件、招标文件所列合同条件中的工程风险负担因素确定。
不可竞争成本完全按照计价规范和消耗量定额规定执行。
将三类成本的数额累计后,得到的数额具有地区行业平均成本和项目施工个别成本双重属性,与投标竞争者个别水平会有一定差异。一般而言,竞争会促使投标人工艺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成本降低;同时,良性的竞争结果是优胜劣汰,应当淘汰那些水平低,成本高的投标人。
同时应明确,上限控制价与标底价的主要区别在于上限控制价是拟建工程的社会平均成本价,而标底价则是招标人对拟建工程的期望发包价。
2、评标办法的设置
(1)评审的方法,在无招底招标的初期,宜采取综合评审合理低价法;
(2)入评单位的确定宜采取:办法A、当投标单位大于9家时,凡报价小于各投标单位报价平均值的单位,均可作为入评单位;办法B、当有七个单位参加投标时,只评报价最低的四家;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如参加投标的单位大于七家时,最多只评报价最低的5家。
(3)分值设置:合计100分,其中:①报价 20分;②分部分项单价 45分;③措施费 15分;④自主报价材料 20分。
报价的评审:以报价最低的得满分2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扣1分;为避免最低报价低于合理成本价,当最低和次低相比相差大于5%时,以次低报价得满分2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以报价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综合单价合价为准,凡大于万元以上的清单项(限额标准在标前会议上由评标委员会临时决定)均做为评审项(N项),评审时,以各入评单位相同子项综合单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做为该分部分项综合单价评标标准价(T),各投标单位该项报价在T的0%~-3%时得满分45/N分,在此范围外每高1%T扣4.5/N分,每低1%T扣3/N分,扣完为止,不得负分。按插值法计算。合计得分不超过45分。
措施项目费以报价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措施项目合价为准,凡大于万元的措施项目(限额标准在标前会议上由评标委员会临时决定)均作为评审项(N项),评审时,以各入评投标人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该项措施费计价的评标标准价(C),各投标人的该项报价在C的0%~-3%之间时得满分15/N分,在此范围外每高1%C,扣1.5/N分,每低1%C扣1/N分,扣完为止,不得负分。按插值法计算。合计得分不超过15分。
工程主要材料报价以建安工程主要材料投标单位自主报价表中的材料全部项(N项)作为评审项目,评审时,以各入评单位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项材料报价的评标标准价(S)。各投标人的该项材料报价在S的0%~-3%时得满分20/N分,在此范围外每高1%S扣2/N分,每低1%S扣1/N分,扣完为止,不得负分。按插值法计算。合计得分不超过20分。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报价的评审,若不设置最低与次低限制时,评标办法则要改为经评审最低价法。其评审方法一是不再限制入评单位数量;二是应从最低价评起,看最低价是否低于成本价,如不低于成本价即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低于成本价则被淘汰,再评次低报价,以此类推。当第一中标候选人确认后,次低和第三名则不再评审,直接列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另外还需说明,投标报价的电子文本格式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及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原始电子文本格式应当密封保存至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解封退还。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备查。
推行无标底招标,已成为工程造价改革的必然之事,已成为工程建设走向市场化的必经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