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连续墙工程施工基本规定有哪些

地下连续墙工程施工基本规定有哪些?

(一)地下连续墙均应设置导墙,导墙形式有预制及现浇两种,现浇导墙形状有L形或倒L形,可根据不同土质选用。

(二)地下墙施工前宜先试成槽,以检验泥浆的配比、成槽机的选型并可复核地质资料。

(三)作为永久结构的地下连续墙,其抗渗质量标准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02)执行。

(四)地下墙槽段间的连接接头形式,应根据地下墙的使用要求选用,且应考虑施工单位的经验,无论选用何种接头,在浇筑混凝土前,接头处必须刷洗干净,不留任何泥沙或污物。

(五)地下墙与地下结构顶板、楼板、底板及梁之间连接可预埋钢筋或接驳器(锥螺纹或直螺纹),对接驳器也应按原材料检验要求,抽样复验。数量为每500 套为一个检验批,每批应抽查3 件,复验内容为外观、尺寸、抗拉试验等。

(六) 施工前应检验进场的钢材、电焊条。已完工的导墙应检查其净空尺寸,墙面平整度与垂直度。检查泥浆用的仪器、泥浆循环系统应完好。地下连续墙应用商品混凝土。

(七)施工中应检查成槽的垂直度、槽底的淤积物厚度、泥浆相对密度、钢筋笼尺寸、浇筑导管位置、混凝土上升速度、浇筑面标高、地下墙连接面的清洗程度、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锁口管或接头箱的拔出时间及速度等。

(八)成槽结束后应对成槽的宽度、深度及倾斜度进行检验,重要结构每段槽段都应检查,一般结构可抽查总槽段数的20%,每槽段应抽查1 个段面。

(九)永久性结构的地下墙,在钢筋笼沉放后,应做二次清孔,沉渣厚度应符合要求。

(十)每50m3 地下墙应做1 组试件,每幅槽段不得少于1 组,在强度满足设

计要求后方可开挖土方。

(十一)作为永久性结构的地下连续墙,土方开挖后应进行逐段检查,钢筋混凝土底板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

地下连续墙,施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