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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发电厂接入电力系统的设计规定有哪些

水力发电厂接入电力系统的设计规定有哪些?

1水电厂接入电力系统设计,应根据水力动能特性、水电厂全部机组投产后5~10年的电力系统远景发展规划、供电方式以及枢纽总体布置、地形地理条件等,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设计中还应考虑充分发挥水力运能利用效益,以及水电厂初期发电和分期过

渡的方式。

2水电厂与电力系统连接的输电电压等级,应尽量采用一级,一般不应超过两级。不应在水电厂设置电力系统的枢纽变电所。在满足输送容量的前提下,出线回路数应尽量减少。

3梯级水电厂或地理位置相近的水电厂群,应根据开发程序,进行厂群间连接方式和接入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上述水电厂在近期内确有可能连续开发,并经论证合理时,可设置联合开关站。

4水力资源相对集中的地区,应根据水力动能规划,进行远景电力系统联网及跨网远距离输电方式等的论证和规划。

水力发电厂,电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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