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

第十三条、按公司统一要求组织编制工程建设质量工作规划,按月编制质量计划并下达工程质量指标,下达单项工程质量控制部位、控制点。并组织贯彻落实和实地检查。

第十四条、负责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目录,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参照有关规范、标准制定一次性施工质量补充规定,对选用的质量标准、规程、规范进行审查,下达启用指令;组织编制内部施工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组织重大施工质量问题处理方案和冬、雨季保证施工质量的措施,编制和讨论、审批重大的质量疑难问题处理方案;检查指导施工现场质量工作。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监督处是X公司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检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重要隐蔽工程检查签认,重点部位检查签认,核查施工单位评定的质量等级(2#表)控制的分项工程质量签认和优质工程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检查与监督,实行三检制即施工队班组进行自检和填写工序质量自检记录;工程队负责人组织班组长或有关人员检查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工程公司的专职质量检验部门核定并签字;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由工程队技术负责人在审核质量保证资料的基础上,签署评定意见,并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在评定上签字;工程质量监督处、业主(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已在冶金部X工程质量监督站注册的工程质量等级评定,需由施工单位主任工程师组织检查评定,由主管经理、厂矿长签认,经工程质量监督处、业主(监理)审核盖章后上报冶金部X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等级核定。

第十八条、工程验收(2#表)是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优劣最重要的控制环节,也是工程统计报量最后的一道关口。施工单位填写的工程验收单(2#表)不经工程质量监督处审核签认盖章,统计部门不予报量,计财处不予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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