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模式的转变
一、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程各方参与行为,加强事前预控。
(一)作为政府质量监督的执法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质监水平。因此,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学习成为重中之重,并要求将其落实到对工程施工质监的各个阶段,使工程质量得到可靠保障。
(二)注重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意识培养。本着执法要严,帮助在先的原则,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就要依据相关法规,组织实施监督会议,明确告之其职责,提出具体要求,使工程参与各方职责分明,目标明确。
(三)针对不同工程制定相应质监方案,做到预控在先。由于受到工程所处自然环境限制,施工场地、工艺等都要随之改变,为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应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督方案。如深基础工程,应加强基础围护及开挖工程的监督力度;装饰装修工程则应加强对装饰材料的质量抽检以及室内环境检测的力度等。
二、加强施工巡查,鼓励创优,惩治劣差。
(一)拓展质监职能,提升住宅质量等级。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工程建设中住宅工程比例随之不断提升,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在质量监督的手段上采取应对措施:
1、严格依法治理。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建筑法》等相关法规宣传力度,紧抓勘察、设计问题,使质量从源头得到保证。
2、以达标为抓手,促进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的提高最终依靠施工企业实现,只有加大各项达标监测,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健全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为住宅工程质量夯实基础。
3、针对住宅工程治理渗漏开裂难的技术难题,我们主动组织工程参与各方参加住宅工程创无渗漏活动,组成专题研究小组攻关。并选择财大学生公寓工程项目作为《控制住宅工程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的试点工地,具体要求施工方在关键部位施工时制订专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理细则;要求施工方做好每道工序的技术交底工作,加强每道工序的自检与互检工作;加强混凝土材料(特别是配合比)的控制;对模板制作、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及养护严格按既定施工方案实施。该试点为其他类似住宅工程楼板裂缝控制提供了宝贵实践经验。
(二)加强施工巡查,确保基础、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设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往往发生在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一旦控制这两个阶段的工程质量,隐患就基本可以消除。特别应对地基验槽、基坑围护、管线监测、基坑开挖、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地下防水工程、主体结构模板支撑系统、钢筋绑扎、电位联结等工程中所涉及的计量、检测设备加强检查,对混凝土配合比、坍落度、试块制作、标准养护及同条件养护等做重点抽查。
(三)创优与查劣结合,服务与监督结合。
对工程参与各方所遇到的技术难题,积极认真地帮助协调处理,做到质监工作只设路标,不设路障,服务多方,但同时又严格按国家或地方规范、标准进行质监,消除质量隐患和安全使用功能缺陷。加大对劣、差工程查处力度并积极倡导开展工程创优工作,对创优单位在政策、技术、具体实施上帮助,探索严格监督与主动服务相结合的崭新管理模式。
三、加强竣工验收备案,完善落实工程质量投诉与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一)根据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制度要求,把好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关,不让一个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使工程质监工作成为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让那些制劣者无机可乘,把满意与放心工程交付给社会和人民。
(二)完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程序。
鉴于近年来工程质量投诉主要集中在住宅工程方面,我们制定了住宅工程质量投诉不出小区门的工作准则,在接到投诉后由质监站牵头积极及时地组织建设、物业、监理、施工单位在小区范围内对质量问题和责任进行分析,并督促制订解决方案,尽快妥善地落实专人处理。目前,这一工作方法已在市质监系统推广,收效良好。
(三)妥善处理质量事故近年来住宅工程建设快速发展,大量质量问题的投诉乃至业主集体上访随之而来。2002年我们受理江浦路160弄5号住宅楼的质量事故投诉,经初步判定是由建筑物不均匀沉降引起原先留设伸缩变形缝顶部相碰,导致缝两边的屋面层圈梁受挤压变形的质量问题。虽然最终主要责任由设计方承担,但实施地基加固和房屋修复却成了问题。由于居民已入住,使加固工程的难度系数大大增加,也会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起居。
在经过质监、设计及加固单位的共同论证后,最后决定采用沉井注浆结合锚杆静压桩进行地基加固处理的方案。对伸缩缝处己损坏的外墙主体结构,则采用卸载修复的方法。先拆除损坏墙体,待沉降稳定后再砌筑外墙,完成整个加固修复工程。通过对该住宅质量事故的处理,我们得出一条重要经验:住宅质量事故的处理,应充分考虑住户的利益,减少事故处理的影响面,尽可能采取局部加固和修复的方法,同时在施工中不破坏原结构,合理缩短工期,做到事故处理少扰民。
所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模式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规范和发展,应不断改进才能发挥其质量监督和服务社会的综合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