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1.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工作,对建设施工标底编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争议的工程造价进行调解或审定。
2.负责建设工程成本价核定的具体工作和有异议的工程施工招标标底进行审核。
3.负责编制和修订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以及单位估价表并实施监督和检查。
4.负责全省造价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
5.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单位资质管理的具体工作。
6.负责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7.负责工程造价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省建设厅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