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构成和选择要点有哪些?
1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由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显示盘、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等全部或部分设备组成,完成火灾探测
报警功能。
2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
3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含联动型控制器)的容量即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和控制模块
或信号模块的地址总数不应超过3200点,每一总线回路连结设备的地址码总数,宜留有一
定的余量,且不超过200点。
4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4.1区域报警系统,宜用于二级和三级保护对象。
4.2集中报警系统,宜用于一级和二级保护对象。
4.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宜用于特级和一级保护对象。
5家用火灾报警系统适用于住宅、公寓等居住场所。其中A类和B类家用火灾报警系统
宜用于有物业管理的住宅,C类家用火灾报警系统宜用于没有物业管理的单元住宅,D类家
用火灾报警系统可用于别墅式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