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区域怎样划分?
1、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m2;从主要入口
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1.2红外光束线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100m,缆式感温火灾探测器
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2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在20~100m之
间。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二级保护对象,可将几个房间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2.1相邻房间不超过5间,总面积不超过400m2,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2.2相邻房间不超过10间,总面积不超过1000m2,在每个房间门口均能看清其内部,并
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3下列场所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2.1敞开或封闭楼梯间。
2.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
2.3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
2.4建筑物闷顶、夹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