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总则是什么?
第1条为规范对公司采购招标的管理,选择合格的投标方,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物资采购的招标。
第3条原则上项目造价在万元及以上时,项目物资采购必须通过招标的办法选择合作单位,并且至少有三家以上的单位参与竞标。
第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
1.项目造价在万元以下时,项目部可选择三家以上合作机构,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选择合作单位,填报《供应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经公司招标小组审批后即可。
2.经公司董事会审批过的、与公司确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项目。
3.某些地方政府的垄断工程。
第5条公司招标时应遵守以下6项原则。
(1)全面招标原则,凡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全部招标。
(2)整体招标原则,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不允许拆分。
(3)资质审查原则,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通过公司的资质审查。
(4)低价中标原则,在同等情况下,价低者中标。
(5)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工作的程序、步骤等全部公开,禁止暗箱操作。
(6)保密原则,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的保密工作,以避免影响招标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