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SDBDA 4—2020状态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实施时间:2020年12月11日
数据分析师能力评估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T/SDBDA 4—2020
团体名称:中国标准化协会
主要技术内容:4能力要求4.1资质要求4.1.1统计学、金融学、计算机等学科毕业生或从事大数据领域工作1年以上。4.1.2非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具备连续2年及以上数据分析相关行业工作经验。4.2基本素质要求对数据分析师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具备数据统计分析与处理能力;b)具备数据采集与预处理能力;c)具备可视化工具操作能力;d)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e)具备结合多种数据源进行深度分析和挖掘能力;f)具备一定的数据统计学知识;4.3业务知识要求知识(Knowledge,简写为K)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各类知识的等级要求,见表1。4.4技能要求技能(Skill,简写为S)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和软技能,各类技能的等级要求,见表2。4.5经验要求经验(Experience,简写为E)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年限、工作履历和工作传承,经验等级要求,见表3。5评估方法5.1能力综合评价数据分析师能力综合评价见表4。5.2评估过程对从业人员进行评价和定级,评价结果可作为从业人员能力培养、职业发展等活动的依据。评价过程应包括:a)按照以下方式定期对从业人员的各项能力进行评价:1)知识:应主要通过考试等方式进行评价,考试形式包括笔试、机考等;2)技能:应主要通过考试和答辩等方式进行评价;3)经验:应主要通过职业履历鉴定和答辩等方式进行评价;b)基于评价结果,组织或个人应根据职业种类和从业人员能力要求,制定从业人员能力培养计划,确定培养目标、内容、方式和周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I6450 互联网数据服务
国际标准分类号:35.080
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行业分类:
标准名称:数据分析师能力评估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数据分析师能力评估的术语和定义、能力要求、评估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数据分析师能力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