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审计的风险防范

(一)加强基建审计的规章制度建设

对相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为招投标监管的工作给予制度保障;同时,招投标监管部门之间应该紧密配合,加大联合执法检查的力度和范围,将监管链条尽量延伸到工程建设投标之后的监管,保证基建审计工作能够按照合理化、规范化的道路发展。

在规避假借资质等法律风险方面,监管部门应该形成监管合力,健全必要的基建审计制度,使基建审计工作有法可依。要将重点放在基建审计制度的落实方面,只有严格按照基建审计的法规制度展开工作,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公正客观性,才能保证审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使基建审计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更新基建审计方法,保证审计质量

基建审计部门要不断更新审计方法和手段以适应形势需要,提高基建审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使审计工作在基建工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首先,基建审计工作要结合工程的特点,打破传统的手抄笔录的审计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审计思路和手段,采用较为先进的审计工具,如计算机,提高审计的工作效率,避免时滞性带来的审计风险;其次,审计部门要将实现审计工作的现代化作为工作重点,将审计的前期计划、相关测试结果、审计程序和审计建议等全部以电子化模式储存和记录,减少审计过程中的错误风险。

(三)搭建基建审计平台

在基建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首先,招投标主管部门要对招标信息、招标条件和公告进行控制,并通过招投标办公室进行组织协调,对合同的履行状况、相关人员的到位情况、项目经理的任职情况进行监督,并把工作重点放在招标文件的审核、投标保证金的收缴、资格的预审和开标、评标、定标的现场监督上。

其次,要为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平台,要充分利用网站、媒体等现代化宣传平台发布招投标信息,使基建工程能够全程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对业务的流程要制定详细的规划,对不同阶段的职责要进行全程管理监督和明确分工,使招投标的公平性、公正性得到保证;对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利因素进行比较,避免围标、串标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出现;要明确相关单位领导人的权责,保证基建工程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基建工程,审计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