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工程项目是否构成犯罪

一、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有哪些?

犯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2、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

3、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

4、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是不同的。

二、买卖工程项目是否构成犯罪?

买卖工程即建筑转包合同,是违法的,转包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互相予以返还,并且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需要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发包人相应的损失。

三、买卖工程要负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1、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扰乱工程建设秩序、妨害工程正常建设施工的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都应依法受到法律追究。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非法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构成犯罪的,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3、对于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恶意竞标、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等破坏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

4、借工程项目落在本地之机,强揽工程,违背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强送材料、阻工闹事,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一律依法严惩。

5、为达到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目的,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进行,以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对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积极参与者,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买卖工程项目,是否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