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垫资施工的方式有哪些
1、全额垫资施工,主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工程价款,而要等待工程项目建设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利用工程进度款的不足额支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比如在合同中约定为承包人报送的月进度报表经发包人确认后,于次月支付确认工作量的70%,这样实际上造成承包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已经完成工作量的30%要形成部分垫资;
3、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保证金作为工程项目启动资金,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返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
4、约定按照形象进度付款,比如约定基础完成开始支付进度款,或结构封顶付至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等等。
二、垫资施工的主要风险
1、为垫资而融资的风险;
2、赊欠材料、设备款的风险;
3、发包人故意拖欠工程价款而带来的风险;
4、因建设单位经营不善所带来的风险;
5、因劳务费纠纷所带来的风险;
6、市场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7、建设单位转让建设工程项目所带来的风险;
8、承包人因垫资过多而无力继续施工所带来的违约风险;
9、因垫资施工造成资金困难而采取违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
10、因垫资而引起的其他问题所带来的风险。
三、工程垫资的法律风险如何防范
1、对发包方进行资信调查,对项垫资项目的合法性、是否存在抵押、项目用地的性质等进行资信调查。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2、让发包方提供工程款支付方面的担保,如发包方以土地使用权提供担保或以其他的房产作为担保等,或者提供支付保函。
3、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对垫资的利息是否给付,如何计算等问题应在合同条款中加以明确。
4、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履约。承包方应注意合理界定垫资款支付时限。
5、合理向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等分散垫资风险。
6、在约定垫资时,注意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时间不超过竣工后的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