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出现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状况
公司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时,或由于预计工期太短或由于投资计划太仓促,往往在进行初步设计后就急忙开工,而在施工过程中再逐步完善设计,甚至全盘否定初步设计而直接边施工边设计。这种三边建设投资状况,直接导致工程承包合同关于造价没法约定或者没办法按约定实施,在最后,要么实报实销,要么互相扯皮。因此,公司进行建设投资时,一定要注意避免出现上述状况。
二、设计应完整周密,尽量避免设计变更
公司投资建设时,应高度重视设计,尽量避免因设计不完整、不周密,而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情况。工程建设造价都是由工程量而决定,而设计变更必然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相对于原设计方案),甚至重复增加工程量。而据统计,百分之八十的工程造价纠纷都涉及设计变更因素。
三、必须的设计变更在变更前应要求承包人进行报价并双方确认
尽管设计变更要努力避免,但任何一项工程都会存在必须的设计变更,那么是不是就一定会产生造价纠纷呢?也不是,公司在设计变更前可要求承包人就变更设计进行报价,双方对此可以讨价还价,以最终确认设计变更的造价调整。一般说来,在设计变更前就协商造价变更,承包人也决不会漫天要价,而且公司还具有最终决定权。公司在双方实在不能共同确认时还可选择替代措施。如果在设计变更已经完工后,才开始协商造价变更,那么公司本身就没有主动权了,极易出现要么全盘接受要么产生纠纷的情况。
四、搞好招标工作,签订一份造价条款严密的工程承包合同
公司进行工程建设往往没有太多的经验,毕竟经常进行建设投资的公司并不多。招标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程序,一次好的招标工作往往意味着工程建设已经成功了一半,对于没有招标能力的公司来讲,最直接可靠的办法是委托信誉。能力均较好的招标代理机构代为招标。当然,招标的目的是签订一份较好的工程承包合同。招标过程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造价相关条款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如造价方式的选定,造价程序的确定等。造价相关条款是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
五、建设过程中谨慎签证,注重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一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即使签订得再好,签约前考虑的问题再全面,在履行过程中也免不了要对合同事先约定的事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部分变更,而这都需要通过工程签证进行确认。再加上承包单位往往具有勤签证的惯例,因此公司进行建设投资时,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签证不成,必然涉及索赔。当然,公司本身也可主动寻求对己有利的签证和索赔。签证和索赔工作是公司建设投资过程中最主要的管理内容。对于建设投资经验不足的公司来讲,应当寻求专业律师或专业造价管理人士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