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具备什么资格
①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②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③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②③条条件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监理、咨询单位等代理。
二、建筑工程承发包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签订合同价等活动。
三、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是什么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制定的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根据《新版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