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二、施工现状及问题

由于中国居民对改善居住环境有着迫切的需求,建筑行业片面追求规模发展,而忽视了安全管理工作,时有安全事故发生。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对这一问题有清晰的认识,对此笔者分析了中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具体如下:

(一)对安全缺乏管理的意识和重视

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建筑施工行业内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所以在施工项目的竞标中有的企业将报价一降再降。而以低价中标的施工单位只能在安全管理费用上节省开支,有的甚至忽略了安全管理的投入,对自身的安全管理抱着一种得过且过的心理,在相关的安全保障物资和设备上上无法做到有效保证,安全管理的能力自然无法满足实际需要。所以越来越多的建筑施工事故会发生,而一旦发生,都是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

(二)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

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只停留在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上,安全问题没有深入人心,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薄弱、麻痹大意、自我保护能力差,这就导致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增加了安全事故隐患。例如,2009年3月23日上午,三亚市港门村一路,这里有两处建筑工地,均是村民的住宅楼房。工人们忙着搅拌水泥、砌砖,都没有戴安全帽,而脚手架上不断落下杂物。升降机忙碌地运送着材料,旁边并没有设置隔离设施,也没有提示标志,一名没有戴安全帽的工人在操作,在他的旁边便是杂乱的电线。脚手架上的工人也都没有系安全带。他们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专业教育和培训,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淡薄。因此,很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存在不足

近年来,虽然中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了显著的进步,但每年逾千人死亡、逾百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现状仍然提醒着我们: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函待进一步加强和突破。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不到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甚至在安全管理上作秀,玩文字游戏,使安全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排除。一些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还停留在过去三控二管一协调的内容和要求上,重质量忽视安全,不熟悉、不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因此不能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监理职责和安全监管形同虚设。另外,施工安全资料不规范和不标准也使得建筑施工管理工作的开展面临问题。不少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项交底和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不全、不准或与现场实际不符。这样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施工安全活动记录不真实,就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带来了原则性的错误和隐患。

三、施工部署

1、 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目标

2、拟投人的最高人数和平均人数

3、分包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供应计划

4、施工程序

5、项目管理总体安排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