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粪池距离地下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30m。
2)化粪池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化粪池宜设置在接户管的下游端,便于机动车清掏的位置。
b.化粪池外壁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并不得影响建筑物基础。
3)化粪池有效容积应为污水部分和污泥部分容积之和。其计算参数符合下列规定:
a.每人每日污水量和污泥量,应按《建规》表4.8.6-1确定。
b.污水在池中停留时间应根据污水量确定,宜采用12~24h。
c.污泥清掏周期应根据污水温度和当地气候条件确定,宜采用3~12个月。
d.新鲜污泥含水率可按95%,发酵浓缩后的污泥含水率可按90%计算。
e.污泥发酵后体积缩减系数宜取0.8。
f.清掏污泥后遗留熟污泥量的容积应按污泥部分容积的20%计算。
g.化粪池实际使用人数占总人数的百分数可按《建规》表4.8.6-2确定。
4)化粪池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a.化粪池的长度与深度、宽度的比例应按污水中悬浮物的沉降条件和积存数量,经水力计算确定,但深度(水面至池底)不得小于1.3m,宽度不得小于0.75m,长度不得小于1.0m,园形化粪池直径不得小于1.0m。
b.双格化粪池第一格的容量宜为计算总容量的75%;三格化粪池第一格的容量宜为总容量的60%,第二格的容量宜为总容量的20%。
c.化粪池格与格,池与连接井之间应设通气孔洞。
d.化粪池进口、出口应设置连接井与进水管、出水管相接。
e.化粪池进水管口应设导流装置,出水管口及格与格之间应设拦截污泥浮渣的设施。
f.化粪池池壁、池底应防止渗漏。
g.化粪池顶板上应设有人孔和盖板。
规范规定的距离建筑的5m的要求出发点之一为考虑异味由建筑外墙洞口飘入室内,其次是清掏时人员的人身安全,可参照室外消火栓距离建筑5m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