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安全管理协议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甲方:

立协单位: 以下简称

(乙方) 乙方:

甲方将本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根据 (省)市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治安、防火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在签订建筑、安装、装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围:

4、 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工程完工(如工程顺延本安全协议继续有效)。

三 、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所在省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治安、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严格执行与施工总包方签订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治安、防火管理协议。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本工地检查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作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律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 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文明、防火、综合治理等规章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乙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并履行签名手续(交甲方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文明、治安、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治安、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文明、治安、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配带证明其身份单位的胸卡,做好文明施工,双方均有责任对双方产品做好保护工作,加强对成品的保护。

8、乙方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施工、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有关部门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自负。

9、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0、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1、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护栏等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2、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沪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需经上海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乙方自配消防器材并指定专人保管,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在甲方处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在取得甲方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5、贯彻先订协议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6、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7、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地区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

18、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伤亡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以及因施工管理不当引起的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的,其善后处理应由乙方全部负责,但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所在省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劳动保护检察部门等有关机构。

19、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议的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所在省市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0、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1、本协议同建筑、安装、装潢管理协议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2、其他补充内容: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对于工程来说,安全生产应摆在首位,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施工环境都应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建设方与施工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尽量降低损失,并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上级管理部门。

建筑工程承包,安全管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