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在市政工程中,其计量计价一般比较清晰,模板工程一般是按3.6m以内考虑测算计价定额,但在池体工程,其高度大于3.6m的情况很多,因此需按建筑定额项目计算池壁、柱、梁超高支撑增加费用更为合理。但在市政定额一般无相关定额或说明。
垂直运输
实际当中,部分桥梁工程、大型池体工程已广泛使用塔吊,但在市政工程定额中,却几乎没有提及工程的垂直运输,一是因为市政工程较为平面,一般实施高度不高,更多的是考虑水平运输影响。因此垂直运输在项目中如何考虑确实需要加以明确,根据现实情况,难以直接测算塔吊运材料设备等对造价的影响,应增加部分垂直运输安拆费用,不扣减或是增加其使用费用。
夜间施工费与赶工费
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显示此部分费用应当包括工程需夜间施工所需增加的费用,因此造成增加的原因不应是影响该部分费用是否计算的依据。
造成夜间施工的原因主要有:结构或施工工艺要求;赶工;施工或客观条件限制。由于这三种情况可能同时出现或不出现,因此对工程夜间施工费影响变化比较大,各省定额对此并无比较详细规定,包含内容也不十分明确,而原则上应对三种情况采用不同方式处理。
某省有关定额针对第一种情况不计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在定额中加以考虑;对赶工单独增加了处理方式是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合同工期/定额工期(),0.91,费率为0;0.80.9,费率为0.4%;0.70.8,费率为0.8%,显然赶工费中应已包含夜间施工费,此时夜间施工费不应再单独计算。
某省针对第三种情况处理方式是因施工条件不允许在白天施工的工程,按其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的20%计算,这种区别对待显然更为科学。
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基本按系数取定,但临时设施包含内容与范围往往易产生歧义,市政工程主要为线性工程,受所在位置,其临时设施内容和范围可能变化较大,因此临时设施包含范围,系数包含内容应进一步加以明确,较为合理。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临时设施的定义:施工现场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工地实验室以及规定范围的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等的搭设、维修、拆除、周转;其他临时设施搭设、维修、拆除。
显然这个定义几乎把所有临时设施均包含在内,如此按系数确定,明显有些偏颇,所谓规定范围内的,往往无法确定。
在市政工程临时设施工程中施工便道、施工供电、施工围栏受工程规模大小、特征、位置投资变化较大,采用系数法难以合理计价。建议应增加部分措施单项,可以由编制人据项目特点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