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领导重视是搞好竣工结算的前提
在现行的建筑市场竞争中,施工企业为了求得生存,其首要任务是在投标竞争中获得任务,但所接任务能否盈利,又是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核心,这就牵涉到经营策略、日常生产和成本管理、竣工结算等一系列环节,企业为保证综合效益,应正确处理好各环节的关系,不能变成接不到工程是等死,接了工程是自杀的局面。为此要求企业领导能尽力保证各方面的有机结合,在重视投标工作的同时在结算编制方面也应配备足够的高水平的人员,让其参与投标决策分析。另外,为调动结算编制人员的积极性,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奖惩条件,对相关工程的结算成果进行检查考核,同时还可建立以公司、项目部、现场核算相结合的一整套的成本管理体系,为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很好的组织保证。
二、编制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是编好结算的基础
要编好工程结算,编制者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具体表现在首先能正确理解定额内容,准确套用定额项目,能对定额项目单价进行必要换算;能准确理解和运用合同条款对该调费用进行调整;其次要及时掌握计价信息,(如各地的补充定额、规定调整的计价文件等)并能吃透精神,准确运用。第三,能深入了解和掌握工程现场情况,掌握各分部工程的构造做法及施工工艺,进行必要的签证和费用计算;第四应懂得必要的法律知识,能主动把握索赔起因,根据索赔程序,利用索赔技巧进行索赔;第五,针对新材料、新工艺,能利用定额原理自行组价等。
为实现以上要求,就需有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此,企业一方面应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培训,积极鼓励和创造条件让相关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学习和考试,如定额交底、预算编审人员资格考试(初、中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等。同时,应建立个人利益与其水平及效果挂钩的制度,督促职工自我学习,提高整体素质。
三、商签公平合同条款,为结算编制提供必要条件
结算编制在合同基础上进行,并以合同条文作为理由和根据,所以结算的结果常常取决于合同的完善程度和表达方式。从理论上讲,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公平原则,《合同法》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无效;然而在实际工程中,往往难以判断一份合同的公平程度(极端明显的情况除外),由于建筑市场是买方市场,业主占主导地位,业主在起草招标文件时,经常提出一些苛刻的不公平的条款,使业主权力大,责任小,风险分配不合理,但从另一方面讲,承包商自由报价,可以按风险程度调整价格,双方自由商签合同,这又是公平的。所以承包商为签订一份有利的合同应依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仔细研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特别是关于合同范围、价款与支付、价款调整、工程变更、不可抗力、工期、保险、违约、索赔及争端解决等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为最后的结算提供合法的依据和基础。另一方面,应注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签各种资料的合理性,以防利益损失。
四、编制者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是编好结算的保证
结算编制者的工作态度是影响结算编制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在结算编制过程中,编制人员如果抱着算多算少与我无关的思想,只对其他人员或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被动计算,或对资料收集不全,对现场缺乏深入了解,盲目编制,则其编制结果必将有失水准。因此,我们要通过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相引导,让职工树立主人翁的思想,培养他们的敬业爱岗精神。同时,建立必要的约束与激励机制,把结算编制人员同具体项目结合,安排他们常跑工地,改变以前那种坐办公室凭图纸编结算的状况。通过领导放权,来赋予编制人员一定的责权,为结算编制创造宽松环境。
五、全面收复相关资料,为结算编制提供充分依据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对与结算工作相关的资料进行广泛收集十分必要,一方面它可保证结算编制内容的完备性,另一方面可保证结算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审核时产生过多疑问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