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过程是一个综合过程,包括:砂浆制备、材料运输、搭设脚手架、砌块砌筑等施工过程。
一、砌砖与砌块施工
(一)砌砖施工
1、砖基础的砌筑
砖基础必须采用烧结普通砖和水泥砂浆砌成,砖基础由墙基和大放脚组成。墙基与墙身同厚。
大放脚的底宽应根据设计而定。大放脚各皮的宽度应为半砖长的整数倍(包括灰缝)。
在墙基顶面应设置防潮层,地下水位较深或无地下水时,防潮层一般为20mm厚的1/2.5的防水砂浆,位于底层室内地面以下一皮砖处;地下水位较浅时, 防潮层用60mm厚的配筋混凝土带,宽度同墙身。为增加基础及上部结构稳定,砌体防潮层与地圈梁合二为一。
砌筑砖基础注意事项:
(1)砌筑前,垫层表面清扫干净。
(2)为保证在同一平面,垫层转角、交接处、高低处立好基础皮数杆。
(3)可先先在转角或交接处砌筑几皮砖,然后拉准线砌筑中间的。
(4)内外墙的砖基础应同时砌筑;否则应留斜槎,斜槎的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
(5)大放脚一般采用一顺一丁砌筑形式。
(6)孔洞等应预留,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应砌筑平拱或设置过梁。
(7)砌完基础后,及时回填、分层夯实,两层同时进行,单侧进行时,要到一定强度。
2、砌砖工艺
(1)抄平放线;
(2)摆砖;以使得洞口、门窗和墙垛等处的砖符合模数。
(3)立皮数杆;
(4)盘角挂线;一砖厚的单面挂线,内墙任何一边,外墙挂外边;一砖半及其以上厚的墙要两面挂线。
(5)砌筑;
(6)勾缝、清理。
3、砖墙砌筑的基本要求
(1)横平竖直;水平灰缝应平直,竖向灰缝应垂直对齐,不得游丁走缝。
(2)砂浆饱满;饱满度要达到80%以上,灰缝厚度为102mm。
(3)上下错缝;砖块错缝搭接长度不应小于砖长的1/4。
(4)接槎可靠;分斜槎、直槎。
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留斜槎确有困难时,才可留直槎。直槎必须作成阳槎,并加设拉结筋。地震区不得留直槎,拉结筋沿墙高每500mm留一层,每120mm厚墙留一根,但每层最少为两根。
(二)砌块施工
1、砌块的排列
用砌块砌筑墙体时,应根据施工图纸的平面、立面尺寸,绘出砌块排列图。
砌块的排列原则:
(1)尽量多用主规格砌块砌筑,减少非主规格砌块的数量和种类。
(2)应符合错缝搭接的原则,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块高的1/3,且不小于150mm,搭接长度不足时,水平灰缝内设24钢筋网片。
(3)外墙转角和纵横交接处应交错咬槎砌筑。
(4)局部必须镶砖时,尽量使数量最少,并应分散布置。
2、运输和堆放
小型砌块的重量约在100~150kg;减少二次搬运。
3、砌块吊装顺序
按照施工段依次进行,先外后内、先远后近、先上后下,在相邻施工段之间留阶梯形斜槎。
4、砌块砌筑的主要工序和要求。
(1)铺灰;稠度(57cm)良好的水泥砂浆,铺3--5m长的水平缝,均匀平整。
(2)砌块安装就位;稳妥后,才可松开夹具。
(3)校正;
(4)灌缝;砂浆灌缝,两侧用夹板夹注砌块,超过3cm的竖缝采用不低于C20的细石混凝土灌缝。
(5)镶砖;出现较大竖缝或过梁找平时,应镶砖,采用MU10级以上的红砖,最后一皮用丁砖。
(6)砌块砌筑应从转角或定位处开始的外墙同时砌筑,应满足错缝搭接、横平竖直、表面清洁。
5、砌筑质量要求
(1)水平灰缝砂浆饱满,不低于净面积的90%;竖向灰缝饱满程度不得小于80%,不得有瞎缝、透明缝。
(2)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应砌成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小于高度的2/3。
(3)偏差符合规范要求。
二、砌石
(一)毛石基础施工
砌筑毛石基础所用的毛石应质地坚硬、无裂纹、无风化剥落,尺寸在200400mm,重量在2030kg,强度等级一般在MU20以上,水泥砂浆用M2.5M5级,稠度5--7cm,灰缝厚度一般为20--30mm,不宜采用混合砂浆。
砌筑要求:
1、铺砌第一皮毛石时,基底若为素土,可不铺砂浆;若为各种垫层,应先铺4cm厚左右砂浆,选择较方正的毛石大面向下放平稳。
2、毛石扩大基础大部分作成阶梯形,每阶内至少砌两皮,每边比墙宽出100mm。
3、应双面挂线,控制高度和宽度,上下错槎100mm以上,毛石之间应犬牙交错。
4、应设置拉结石,长度超过墙厚的2/3,每隔1m砌入1块,上下错开,呈梅花状。
5、毛石砌到室内地坪以下5cm处,应设置防潮层,一般用1/2.5水泥砂浆加适量防水剂,厚度20mm。
(二)石墙施工
墙体砌筑前应先复查基底轴线尺寸和标高是否准确,然后在找平层上弹出里外边线,墙角立好皮数杆,挂线作为砌筑依据。
砌筑要求:
1、墙的外角和纵横交接处要选择棱角整齐的石块,使石块衔接牢固、外观平整。
2、石墙要分层砌筑,每层高300400mm.。每隔1m设同墙宽的拉结石,不得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芯的砌筑方法。
3、石墙每砌一层要找平一次,最后用砂浆抹顶找平。
4、石墙每天的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2m,分段砌筑所留步槎不超过一步架。
5、石墙灰缝最后用1:1砂浆统一勾缝。
(三)石砌体的砌筑质量要求
(1)石材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砂浆饱满程度不应小于80%;
(3)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符合规范要求。
三、砌筑砂浆
(一)原料要求
砌筑砂浆使用的水泥品种及标号,应根据砌体部位和所处环境选择,标号不明或出场日期超过3个月的情况,应经试验后方可使用。
砂子宜采用中砂,含泥量: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经试配能满足砂浆技术条件下,可适当放宽。
采用混合砂浆时,应将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用不大于3mm见方的网过筛,熟化时间不少于7天,磨细的生石灰粉,其熟化时间不得少于1d。
(二)砂浆强度
砂浆强度等级是以标准养护(温度205℃,正常湿度条件下的室内不通风处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强度为准。
砂浆强度等级分为:M15、M10、M7.5、M5,M2.5,M1,M0.4七个等级。
(三)砂浆制备与使用
砌筑砂浆配料应采用重量比,水泥、微沫剂的配料精确度应控制在15%以内。
砂浆应采用机械拌和,拌和时间从投料完算起,不得少于1.5min。掺入微沫剂宜用不低于70℃的水稀释至510%的浓度,拌和时间为35min。
高强度砂浆及砌筑处于潮湿环境下的砌体时,采用水泥砂浆。
水泥砂浆应在拌成后3h使用完毕,混合砂浆4h;最高气温超过30℃时,分别减少1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