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施工组织条件设计是概略的建筑施工条件分析,提出创造施工条件和建筑生产能力配备的规划;施工组织总设计是对施工进行总体部署的战略性施工纲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则是详尽的实施性的施工计划,用以具体指导现场施工活动。
一、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编制对象,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准备与资料配置计划、施工进度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管理措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等主要内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须遵循工程建设程序,并符合下列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行规范,符合地方规程、行业标准的要求;
2、满足建筑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中关于建筑工程进度、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工程造价等工程管理目标的要求;
3、积极开发、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4、坚持科学的施工程序和合理的施工顺序,做到资源的优化组织和合理配置,采用流水施工和网络计划的方法,实现均衡施工,努力实现科学、合理的经济技术指标;
5、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低碳、节能、环保方面的方针、政策;采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
6、与建筑施工单位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项目管理规范四合一标准的有效结合,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国家管理规范的要求;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施工组织设计应以下列内容为主要编制依据:
1、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2、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经济指标;
3、工程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
4、建筑施工行业相关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规范的要求;
5、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
7、项目周边环境、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和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
8、与工程项目施工有关的资源供应、生产要素配置情况;
9、施工单位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状况、技术水平等等。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动态管理
1、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1)工程设计有重大变更;
2)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实施、修订和废止;
3) 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4)主要施工资源、生产要素有重大调整和重新配置;
5)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6)经修改或补充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当重新审批后实施;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交底:项目实施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交底,项目施工过程中,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适时调整;
3、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实施人员有修改意见的,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交书面修改意见,由建设单位项目总工及时组织评估、修改、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