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送桩按送桩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另加0.50m计算。
3.电焊接桩按设计图示以角钢或钢板的重量计算。
二、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1.打、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
2.送桩按延长米计算。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另加0.5m计算。
3.管桩桩尖按设计图示重量计算。
4.桩头灌芯按设计尺寸以灌注实体积计算。
三、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重量计算。
四、桩头钢筋截断、凿桩头
1.桩头钢筋截断按桩头根数计算。
2.机械截断管桩桩头按管桩根数计算。
3.凿桩顶混凝土按桩截面积乘以凿断的桩头长度以体积计算。
五、钻孔灌注桩
1.钻孔桩、旋挖桩机成孔工程量按成孔长度另加0.25m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成孔长度为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的长度。入岩增加费工程量按设计入岩部分的体积计算,竣工时按实调整。
2.灌注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含桩尖)增加1.0m乘以设计断面以体积计算。
3.冲孔桩机冲击(抓)锤冲孔工程量,分别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定额中的孔深指护筒至桩底的深度,成孔定额中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深度如何,均执行总孔深定额。
4.泥浆池建造和拆除、泥浆运输工程量,按成孔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5.桩孔回填土工程量,按加灌长度顶面至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的长度乘以桩孔截面积计算。
6.注浆管、声测管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另加0.2m计算。
7.桩底(侧)后注浆工程量,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计算。
8.钻(冲)孔灌注桩,设计要求扩底,其扩底工程量按设计尺寸计算,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六、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1.单桩体积不分沉管方法均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不包括桩箍)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计算。
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0.5m计算。若按设计规定桩顶标高已达到自然地坪时,不计加灌长度(各类灌注桩均同)。
2.夯扩(单桩体积)桩工程量=桩管外径截面积(夯扩或扩头部分高度+设计桩长+加灌长度),式中夯扩或扩头部分高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扩大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复打次数计算,其复打部分乘以系数0.85。
3.沉管灌注桩空打部分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顶标高的长度减加灌长度后乘以桩截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