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主要内容
1.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2.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3.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4.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审查依据
1.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2.《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建设[2000]41.号文)第三条规定: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3.《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建设技〔2000〕21号)强调: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作为建设工程必须进行的基本建设程序,有关各方都应当遵循。并进一步明确了施工图审查有关各方的责任、审查机构的设置及其审查范围。
审查图纸是关键的一环,不仅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还保证了在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