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工程风险对于合同当事人各方均存在,然而我国现实的市场环境决定了承包商所承担的风险远远大于业主方。因此,如何提高施工企业对风险的预测、分析和防范能力,有效规避风险,对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施工企业风险的规避策略
施工企业通过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弄清了风险的性质和大小,此后,就需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处理,可见施工企业风险处理的核心在于风险处理措施的选择。施工企业风险处理的措施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两类:一是采用风险控制措施来降低预期损失或使这种损失更具可测性,从而改变风险。这类措施包括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等。二是采用财务措施处理已经发生的损失,包括风险的财务转移、风险自留和自我保险等。
(一)施工企业风险回避对策
风险回避是指风险管理人员发现某些风险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很大,或者一旦发生损失其损失的程度很严重时,采取中断风险源,使其不致发生或遏制其发展,主动放弃原先承担的风险或完全拒绝承担该风险的行动方案。采取这种手段有时可能不得不做出一些必要的牺牲,但较之承担风险,这些牺牲比风险真正发生时可能造成的损失要小的多。风险回避常用形态有以下两种:其一,拒绝承担风险;其二,放弃已承担的风险以避免更大的损失。
(二)施工企业风险缓解
风险缓解,又称减轻风险,施工企业的风险缓解是指将施工企业风险的发生概率或后果降低到某一可以接受的程度。风险缓解的前提是承认风险事件的客观存在,然后再是考虑适当措施去降低风险出现的概率或者消减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在这一点上,风险缓解与风险规避及转移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它不能消除风险,而只能减轻风险。施工企业风险缓解采用的形式可能是选择一种减轻风险的新方案,采取更有把握的施工技术,运用熟悉的施工工艺,或者选择更可靠的材料或设备。施工企业风险缓解还可能涉及到变更环境条件,以使风险发生的概率降低。分散风险也是有效缓解风险的措施。通过增加风险承担者,减轻每个个体承担的风险压力。例如,总承包商通过在分包合同中另加入误期损害补偿条款来降低其所面临的误期损害赔偿风险。
(三)施工企业风险分离和风险分散对策
分离风险是指将各风险单位分离间隔,以避免发生连锁反应或互相牵连。这种处理可以将风险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从而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应用它的理论基础是概率论的大数法则,即增加风险单位的数量。风险单位尤其是同质风险单位数量越多,对未来损失的预测将越接近实际损失。风险分离常用于承包工程中的设备采购。如:为了尽量减少因汇率波动而遭致的汇率风险,承包商可在若干不同的区域采购设备,付款采用多种货币。在施工过程中,对材料进行分隔存放也是风险分离手段。因为分隔存放无疑分离了风险单位。风险分散是通过增加风险单位以减轻总体风险的压力,达到共同分摊集体风险的目的。具体如下:
一是分割风险单位。分割风险单位是将面临损失的风险单位分割,即化整为零,而不是将它们全部集中在可能毁于一次损失的同一地点,即不要把你的鸡蛋放在一只篮子里。这种分割客观上减少了一次事故的最大预期损失,因为它确实增加了独立的风险单位的数量。
二是复制风险单位。即增加风险单位数量,不是采用化整为零的措施,而是完全重复施工备用的资产或设备,只有在使用的资产或设备遭受损失后才会把它们投入使用。
(四)施工企业风险转移
施工企业风险应对策略中采用最多的是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设法将某风险的结果连同对风险应对的权利和责任转移给他方。转移风险并不会减少风险的危害程度,它只是将风险转移给另一方来承担。他人肯定会受到风险损失。各人的优劣势不一样,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也不一样。在某些环境下,风险转移者和接受风险者会取得双赢。而在某些情况下,转移风险可能造成风险显著增加,这是因为接受风险的一方可能没有清楚意识到他们所面临的风险。例如,总承包商在和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时,可能会制订一个误期损害赔偿条款,该条款既包括分包商由于误期而需对主合同所做的赔偿,又包括对主承包商所遭受损失的赔偿。分包商可能没有意识到这种转嫁给他的额外风险,并且分包商很可能不具备承担这些风险的经济能力。施工企业风险转移可以通过工程的发包、工程保险以及工程担保来实现。工程的发包属于非保险性风险转移。通过具体合同条款的签订、合同计价方式的选择,能够有效转移风险。
(五)施工企业风险的财务转移对策
风险的财务转移是指风险转移人寻求外来资金补偿确实会发生或业已发生的风险。风险的财务转移包括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即通过保险进行转移)和非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即通过合同条款达到转移之目的)。
最普遍的施工企业风险转移方式就是通过保险转移风险,以将不确定性转化为一个确定的费用。通过保险,投保人将自己本应承担的归咎责任(因他人过失而承担的责任)和赔偿责任(因本人过失或不可抗力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从而使自己免受风险损失。保险转移是施工企业对付风险行之有效的一种方法。它主要有两方面的意义,从经济角度上来说,施工企业投保灾害事故损失是一种财务安排,其投保意义在于能够将损失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由于保险公司集中了大量同质风险,所以能借助大数法则来正确预见损失发生的金额,并据此制定保险费率,通过向所有成员收取保险费来补偿少数成员遭受的意外事故损失。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保险合同就是保险单,对施工企业而言,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单将风险损失转移给保险人。例如,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负有保修义务,此时,承包人可以投保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将其可能承担保修责任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非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的实施手段则是除保险以外的其他经济行为。例如承包商担心原材料价格变化而进行套期交易等。不过,采取这种风险中性化手段没有机会从投机风险中获益,这种手段只能保证自己不受风险损失而已。
(六)施工企业风险自留对策
风险自留是一种风险财务技术,施工企业风险自留是施工企业明知可能会有风险发生,但在权衡了其它风险应对策略之后,出于经济性和可行性的考虑,仍将风险留下,若风险损失真的出现,则依靠施工企业自己的财力,去弥补财务上的损失。风险自留是由施工企业自行准备基金以承担风险损失的风险处置方法,其实质是:当风险损失发生后,通过资金融通来弥补经济损失,即在损失发生后自行提供财务保障。
在实践过程中有主动自留和被动自留之分。主动自留是指施工企业在对风险进行预测、识别、评估和分析的基础上,明确风险的性质及其后果,合同风险管理者认为主动承担某些风险比其他处置方式更好,于是有意识地筹措资金将这些风险自留。被动自留是指施工企业在未能准确识别和评估风险及损失后果的情况下,被迫采取自身承担后果的风险处置方式。被动自留风险一般有如下两种表现形式:
一是没有意识到风险存在而导致风险的无意识自留;二是虽然意识到风险的存在,但低估了风险的程度,怀侥幸心理而自留了风险,这种自留风险行为并没有预先做好资金安排。风险自留也许是无奈的选择,有时施工企业不可能预防损失,回避又不可能,且没有转移的可能性,其他任何一种方法都无法有效地应用于处理某一特定风险,施工企业别无选择,只能自留风险。自留风险考虑的因素主要有费用、期望损失与风险概率、机会成本、服务质量、税收等。
二、施工企业如何利用风险
施工企业风险利用是一项策略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施工企业风险管理者既要有胆识,又要小心谨慎。风险利用本身就是一项风险工作,利用得好能取得可观的收益,利用不好可能遭受更大的风险。综观风险利用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施工企业风险利用时应做好如下几方面:
一要当机立断。利用风险实质上就是利用机遇,机遇不是随时存在,它常常是一闪即逝,错过时机就要铸成大错。因此当机立断强调两个方面,即客观机遇与主观决策,这就要求首先对机遇有深刻的认识,同样的经营在不同时期发生,其结果可以截然相反。其次还要求决策人对形势变化保持高度的敏感,要有远见卓识,还要有魄力,敢于冒险。优柔寡断、盲目追随都不可取。
二要决策慎重。碰到有利可图的风险事件,通常只有两个选择可能:承担并利用风险以期牟利,或者拒绝承担风险从而放弃牟利机会。可利用的风险通常具有一定的诱惑力,但这些诱惑常常是以种种假象出现。这就要求施工企业风险管理人员进
行认真分析,要去伪存真,慎重决策。慎重决策不是谨小慎微,优柔寡断。而是指决策应有可靠的基础,对形势有正确的估计。
三要严密监测风险。施工企业风险管理人员必须严密监测,及时发现风险的利弊两方面的变化,因势利导,采取措施。并且监测风险态势不能只看表面现象,应着重监测实质性因素。例如,对国际汇市的观察,不能只看某种货币急剧贬值,应查找贬值的真正原因,分析其后果及因此而产生的反响。
四要量力而行。量力是对自己已有的实力、通过一定的措施可以具备的实力和可以借助的实力的准确的综合评估。否则就可能由于对自己的承受能力估计过高,而造成力不从心的情况。并且利用风险不仅需要有经济实力,还应有高超的驾驭能力。
五要应变有方。利用风险必须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要设想好进与退的策略,尤其要有脱身之计。要对不利条件和形势作透彻分析,不打无准备之仗,准备好各种应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