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持排水系统内的空气压力与大气压平衡,防止存水弯内水封破坏。
(2)、使系统排水畅通,水流条件好。
(3)、使排水管道内的气体与室外大气进行对流,防止室内管道系统积聚有害气体而损伤人员、发生火灾及腐蚀管道。
(4)、减少排水系统噪声。
设置原则
(1)、生活排水管道的立管顶端应设置伸顶通气管。
(2)、当伸顶通气管无法伸出屋面时,可采用以下通气方式:
①、设置侧墙通气管。
②、通过设置汇合通气管后在侧墙伸出延伸至屋面以上。
③、设置自循环通气管道系统。
(3)、下列情况下应设通气立管:
①、当排水立管所承担的卫生器具排水设计流量超过表4.4.9中仅设伸顶通气管的排水立管最大设计排水能力时。
②、建筑标准要求较高的多层住宅和公共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高层建筑的生活排水立管 。
(4)、下列排水管段应设环形通气管:
①、连接4个及4个以上卫生器具且长度大于12m的排水横支管。
②、连接6个及6个以上大便器的污水横支管。
③、不超过上述规定,但建筑物性质重要、使用要求较高时或设置器具通气管时。
(5)、对卫生、安静要求较高的建筑物内,生活排水管道宜设置器具通气管。
(6)、建筑物内各层的排水管道设有环形通气管时,应设置连接各层环形通气管的主通气立管或副通气立管。
(7)、通气立管不得接纳器具污水、废水和雨水;不得与风道和烟道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