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设置应符合什么要求

1、应设置RCD的场所

1)手持式及移动式用电设备;

2)室外工作场所的用电设备;

3)环境特别恶劣或潮湿场所的用电设备。

4)家用电器回路或插座回路;

5)由TT系统供电的用电设备;

6)医疗电气设备,急救和手术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宜作用于报警。

2、RCD动作电流

在用作直接接触防护的附加保护或间接接触防护时,剩余动作电流不应超过30mA;电气布线系统中接地故障电流的额定剩余电流动作值不应超过500mA。

PE导体严禁穿过RCD中电流互感器的磁回路。多级装设的RCD,其时限和剩余电流动作值应有选择性配合。

当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体断开

3、RCD的选择

1)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医疗电电气设备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采用电磁式;

2)用于一般电气设备或家庭用电器回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宜采用电磁式或电子式。

4、理论计算

多级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时,选择性配合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为满足条件,有必要知道组合的全部分断时间,进行现场的实际测试或者RCD生产厂商提供选择性配合原则。如施耐德公司对RCD的选择性配合提出了两个条件: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