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是否针对方案的编制提出可操作性的意见;
2、工程各关键节点、重点工序是否均实施了全程旁站,检查旁站记录
3、监理日志是否真实记载,拿旁站记录、施工日志及技术资料等内容进行检查对比,相互日期是否吻合;
4、是否对工程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是否形成真实记录;
5、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旁站监理方案等指导全程监理的内容是否及时、真实的进行编制,以及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执行情况;
6、监理人员的配备,是否能够满足工程的需要,人员是否执证上岗,人员配备的专业覆盖是否满足要求;
7、监理月报是否及时编制,记录的情况是否真实有效,内容的覆盖是否符合工程的现状;
8、是否定期主持召开监理例会,有无书面记录,会议内容是否覆盖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内容;
9、监理工作联系单有无指导性。签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有无回复,及针对提出的问题,检查现场实际监督力度。
以上内容均是各阶段,检查监理资料的重要内容。这些是例行检查的基本内容,其中还包含合同管理、工程协调以及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的监督情况,都属于检查的范围。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每次不可能检查得如此详尽,需根据工程实际,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