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楼层位移比和层间位移角

1、楼层位移比

1)定义楼层位移比指:楼层的最大弹性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与楼层两端弹性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平均值的比值;

2)目的限制结构的扭转;

3)计算要求考虑偶然偏心(注意:不考虑双向地震)。

2、层间位移角

1)定义按弹性方法计算的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

2)目的控制结构的侧向刚度;

3)计算要求不考虑偶然偏心,不考虑双向地震。

3、综合说明:

1)现行规范通过两个途径实现对结构扭转和侧向刚度的控制,即通过对扭转位移比的控制,达到限制结构扭转的目的;通过对层间位移角的控制,达到限制结构最小侧向刚度的目的。

2)对层间位移角的限制是宏观的。层间位移角计算时只需考虑结构自身的扭转藕联,无需考虑偶然偏心及双向地震。

3)双向地震作用计算,本质是对抗侧力构件承载力的一种放大,属于承载能力计算范畴,不涉及对结构扭转控制的判别和对结构抗侧刚度大小的判断。

4)常有单位要求按双向地震作用计算控制扭转位移比和层间位移角,这是没有依据的。但对特别重要或特别复杂的结构,作为一种高于规范标准的性能设计要求也有它一定的合理性。

朱炳寅老师回答问题

1:谈到楼层位移比是限制结构的扭转,扭平周期比也是控制结构扭转,一直没有搞清楚二者对于扭转的控制实质上是一致的?还是从不同的角度加以控制?

回答:限制楼层位移比是限制结构实际扭转的量值;限制扭转平动周期比,限制的是结构的抗扭能力,扭转周期过大,说明该结构抗扭能力弱(注意,结构不一定有扭转,可能是完全对称的结构),这类结构一旦遭遇意外扭转情况将会导致较大的扭转破坏。

2:多塔结构转换层设置在塔楼内时,该采取何种加强措施?规范条文说明不够详细。

你说的这种情况,属于多重复杂结构,不是采取简单加强措施所能解决的,按建设部【建质2006第220号】文件要求,一般应进行超限审查,建议慎重考虑。

楼层位移,层间位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