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接地通常分为两大类:功能性接地及保护性接地。功能性接地主要包括工作接地、直流接地、屏蔽接地、信号接地等;保护接地主要包括防电击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防电化学腐蚀接地等。
设计者应充分知晓上述接地分类及其对于接地电阻的不同要求,从而在设计图纸中提出具体要求。参加《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1、12、22及23章的相关规定,在常规情况下:
(1)低压系统中,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
(2)配电变压器位于建筑物外部时,低压电缆载引入该建筑物处,对于TNS或TNCS系统,PE线或PEN线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对于TT系统,PE线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
(3)对于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当专引人工防雷引下线时(该情形极少),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分别不宜大于10、30;当利用自然防雷引下线时,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数值可不做规定;
(4)除另有规定外,电子、信息及计算机设备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4;
(5)当采用共用接地方式时,其接地电阻应以诸种接地系统中要求接地电阻最小的数值作为依据。除另有规定外,诸种接地系统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接地体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