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的第一步就是检查结算送审资料的完备性,如有不齐全的情况,需要在第一时间通知施工单位按要求补充。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相关部门对审价工作要求具备的主要审价资料,且委托方需向受托方(造价咨询单位)提供以下资料,作为审价工作必须具备的依据文件:
1甲乙双方签订的发承包合同复印件(发承包合同是结算审价的重要依据);
2中标的投标文件(若经过招投标程序)(原件)及投标电子文件;
3招标文件及其补充答疑文件;
4经甲方和监理单位(总监)签字确认,并盖有竣工章的竣工图纸(在原有经审图后的施工图基础上,根据反映实际工程竣工时的现状修改的施工图纸,图纸比例和标注尺寸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过修改内容超过图面30%(比规范要求高),应重新画竣工图纸);
5由乙方盖公章送审的竣工结算书全套(原件);
6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的,现场的技术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现场工程量和材料价格确认单等文件;
7甲供料清单,甲方垫付价款清单;
8甲乙双方与工程相关的会议纪要及其他文件;
9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图纸(须有设计单位出图章和相应设计人员的签字及资质章);若为设计院出具的变更联系单(非图纸)须有设计单位公章和相应设计人员的签字或资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