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1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第3.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现场勘查;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
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设计接地装置;
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 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系统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3.1.3条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
临时用电施工图是用电组织设计的具体表现。是用电组织设计的重要内容。用电组织设计计算后的导线截面及各种电气设备的选择都要体现在施工图中。
临时用电施工图包括用电总平面图、电气平面图、电气立面图、系统接线图。
电气平面图是电源、电气线路与用电设备的位置关系图,要标注建筑物、临时设置、电源的平面位置、导线走向。要注明导线规格、型号,架设方式,标明各配电箱的位置、规格及编号,注明引上建筑各层线路的引点及接地装置安装地点。
电气立面图主要反映电器及线路的空间位置关系,主要用于高层建筑的临时用电施工设计中。
系统接线图是线路与电器装置的关系详图,要注明导线规格、型号,设备容量、计算容量、计算电流、闸刀开关、熔断器规格、漏电保护器等。
第3.1.4条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第3.1.5条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3.1.6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1.4、3.1.5 条规定。
四、电气防火的技术措施与组织措施
1、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合理配置用电系统的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2)确保PE线连接点的电气连接可靠。
(3)在电气设备和线路周围不堆放并清除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或做阻燃隔离防护。
(4)不在电气设备周围使用火源,特别在变压器、发电机等场所严禁烟火。
(5)在电气设备相对集中场所,如变电所、配电室、发电机室等场所配置可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6)按《规范》规定设置防雷装置。
2、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1)建立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管理制度。
(2)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度,定期进行电气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人员电气防火意识和电气防火知识水平。
(4)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任何隐患。
(5)建立电气火警预报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6)建立电气防火领导体系及电气防火队伍,并学会和掌握扑灭电气火灾的组织和方法。
(7)电气防火措施可与一般防火措施一并编制。
五、电工及用电人员
1、电工
电工必须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这一规定说明电工的身份必须是真实,而且必须与基本专业素养和技能相匹配。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电工的责任与任务:
承担用电工程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调试、迁移和拆除工作;
承担用电工程运行过程中的巡检和维修工作;
保障用电工程始终处于完好无损状态和良好运行状态;
按(规范》规定指导用电人员安全用电,纠正违规用电:
参与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3、用电人员
用电员工主要是指直接操作用电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例如塔式起重机司机、电焊工,以及操作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混凝土搅拌机、桩工机械、夯土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抹光机、振动器、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照明器等的人员,均属于用电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