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柱的构造要求:
①最小壁厚
铝型材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型材孔壁和螺钉直接采用螺纹连接时,其局部厚度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
②最大宽厚比
型材杆件相邻两纵边之间的平板部分称为板件(翼板)。一纵边与其他板件相连接,另一纵边为自由的板件,称为截面的自由挑出部位;两纵边均与其他板件相连接的板件,称为截面的双侧加劲部位。板件的宽厚比不应超过一定限值,以保证截面受压时保持局部稳定性。
(2)横梁的构造要求:
横梁的设计
①最小壁厚:
横梁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当横梁跨度不大于1.2m时,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当横梁跨度大于1.2m时,其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截面厚度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
②最大宽厚比
同立柱。
(3)构造要求
立柱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支承点每层不宜少于1个。当每层设两个支承点时,上支承点宜采用圆孔,下支承点宜采用长圆孔。
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固定支座应有足够的强度,材质宜采用铝合金、不锈钢或表面热镀锌处理的碳钢。固定支座采用长圆孔等措施使得支座有适当的调节范围,其调节范围均不小于40mm。
(4)埋件的构造措施
受力预埋件的锚板宜采用Q235号钢。锚筋应采用Ⅰ级或Ⅱ级钢筋,并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
预埋件受力直锚筋不宜少于4根,且不宜多于4层;其直径不宜小于8mm。受剪预埋件的直锚筋可用2根。预埋件的锚筋应位于构件外层主筋的内侧。
为了充分利用锚筋的受拉强度时,锚固长度la应符合要求;锚筋最小锚固长度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小于250mm。当锚筋按构造配置、并且尚未充分利用其受拉强度时,锚固长度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180mm。光圆钢筋端部应作弯钩。
锚板的厚宜大于锚筋直径的0.6倍。锚筋中心至锚板边缘的距离c、c1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
倍和20mm中的较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