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分析
1.1主体行为引起的变更
建设项目主体行为是影响工程变更生成的重要因素。建设项目主体行为包括业主行为、承包商行为、设计方行为、监理方行为、分包商行为和材料设备供应商行为等。其中,业主和承包商的主体行为对建设项目变更的生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例如,市政工程的业主通过虚假工程变更套取建设资金或通过工程变更手段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另外,建设项目主体各方参建人员专业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也会影响项目变更,业主、监理方、设计方或承包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的情形下,极易诱发人为的不合理工程变更甚至恶意工程变更,如设计方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偏低,设计文件编制粗糙,达不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和质量要求,势必引发工程开工后的设计变更。
1.2计划不完善引起的变更
在市政工程项目计划实施过程中忽略了某些环节,而引起工程变更。在政策法规方面,一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使用了政策法规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落后产品、工艺和技术时,必须以相应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措施变更的方式予以调整,以满足政策法规要求。二是在成本方面,例如工程所在地部分材料供应短缺,需进行材料品种代换以保障工程顺利实施,从而产生设计变更。在工程质量方面,一是工作质量低劣引起的工程项目变更,如施工方案不满足现场施工条件等。二是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引起的工程项目变更,如建设单位为了创造品牌,调整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以达到评优的目的,势必会带来一系列的设计变更和施工措施变更。
1.3不可预见事见引发的变更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地质条件的变化使得原先的设计方案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如高速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路基基底出现软土层,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通常采用换土或打桩等工程技术措施,从而产生设计变更和相应的施工措施变更;罕见的暴风雨延缓了项目实施过程,则需要进行进度变更。
1.4工程合同引发的变更
市政工程建设工程合同中有关工程变更条款的约定,对建设项目主体各方工程变更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当合同中具有激励和约束作用的工程变更条款时,合同参与者将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工程变更,增加合理的工程变更,对建设项目的工期、质量和成本控制将产生积极的推进作用[2].
2、工程变更对市政工程造价的影响巨大
工程变更对建设项目造价水平具有重要的影响。一定数量的工程变更可能对市政工程项目总的建造成本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一般来说,工程变更的数量越多,成本增加越多,对市政工程造价影响巨大。
项目变更会发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任一阶段,在项目在生命周期里,项目的变更发生的越早,项目已形成的价值越小,已消耗的资源越少,后续计划灵活性越大,相应的损失就会越小。在项目设计阶段,一个子系统设计或部分设计中的变更只要求其他相关系统的重新设计;而设计完成后的设计变更将会对项目范围、成本和进度都带来很大的影响;在建设或安装阶段,变更发生的越晚,变更的破坏性越大,对项目造价的影响会越来越大,直接影响着项目投资,若处理不好,投资控制就很难圆满完成。
市政工程合同外费用所占比例较高,包含在大多数合同中的正常的变更价款大约是合同价的10%,这类合同的运行情况相当不错,此时,业主能迅速按进度支付款项,双方都能满意协商。然而,当变更价款超过合同价的大约15%时,变更的效应将基于承包商的管理技能和每一个不同项目的独特条件开始影响变更工程和未变更工程的进度和成本费用。但是,当变更总量超过合同价的大约20%时,无论是变更工程还是未发生变更的工程都会经受变更的潜在影响在持续的变更环境中,变更工程和未变更工程的成本估价将变得非常困难。统计学分析结果表明,设计变更和施工措施变更是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的主要形式,是控制的重要对象。在市政工程中,以样本加权算术平均值统计的设计变更和施工措施变更所占比例分别为32.08%和67.92%.可见,施工措施变更对市政工程造价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3、加强对市政项目工程变更的有效控制
3.1强化工程变更的审核和审批
工程变更的审核目的就是为了决定是否需要修改和什么时候修改。项目变更的审核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一是审核项目变更是否必要。如的确由于原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设计遗漏和确有错误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工程变更必须说明变更原因,如地质情况变化、工艺改变、设备选型不当、设计漏项、设计失误或其它原因。二是将变更后所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增加的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等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做决定。三是审核工程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总概算的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但有可能超概算时,及时报建设单位。
工程变更依据其变更性质、变更费用及影响,划分为重大变更、重要变更和一般变更。这3种工程变更的重要性不同,审批的权限也不同。重大变更控制的重点为工程变更意向的批准、工程变更报告的评估、工程变更报告的批准、工程变更令的发布,其变更审批的权限分别为:变更意向由业主批准,变更报告评估由重大变更评估小组进行,变更报告由业主批准,变更令由工程师发布。重要变更审批权限包括变更意向由业主批准,变更报告评估、变更报告的批准和变更令的发布,均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
一般变更中变更意向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变更报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评估,变更报告批准及变更令的发布均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3].
3.2详细制定新基准计划
无论是由项目各方或不可预见事件造成的工程变更,都必须对项目计划涉及的范围、预算和进度等进行修改,因此就应形成一个新的基准计划。例如,对成本变更控制时,应找出与计划的偏差,确保所有的有关变更都准确地记录在成本基准计划中,同时防止不正确、不适宜或未核准的变更纳入成本基准计划中。制定新的基准计划,可以保证工程变更后项目朝着正确的方向顺利实施。
3.3有效实施工程变更的措施
(1)优选变更方案。变更方案的不同影响着项目目标的实现,一个好的变更方案将有利于项目目标的实现,而一个不好的变更方案则会对项目产生不良影响。这就存在项目变更方案的优选问题。大多数项目的工程变更均缺乏对其技术、经济、工期、安全、质量和工艺性等诸多因素的综合评审,没能对工程变更方案进行有效的价值分析和多方案比选,使得一些没有意义的工程变更得以发生,或者是工程变更方案并非最优方案,造成不必要的费用和工期损失。因此,应加强对建设项目变更方案技术经济评价,最终选择最优变更方案,力求在不影响功能或者提升一定功能的前提下,以合理的费用、工期、质量以及工艺性能实现对原方案的变更。
(2)合理确定的工程变更费用。现行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 d内,提出变更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合同中已有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价格,经监理师确认后执行[4].
除按以上示范文本规定执行外,还要从3个方面控制市政工程变更费用:一是控制项目规模和数量;二是准确计量工程量;三是严格控制工程单价。
确定工程变更单价时,首先要熟悉变更单价的基本定价方法,准确确定变更类别,分析该变更属于何种情况以及承包商报价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再进行具体审核;其次要熟悉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深入一线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弄清引起变更的原因,分清变更责任主体,熟悉投标单价组成,为审核单价打下坚实的基础。再次要了解材料市场价格,合理取定价格。应建立完整的设备、材料价格库,掌握不断变化的市场价格,并做到及时跟踪、动态分析。最后要正确套用部委和省市级颁布的定额,合理确定单价变化幅度,根据投标报价中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定额消耗量以及主管部门颁布的取费费率,计算出一个可比性的预算单价,再把这个预算单价与投标报价相比,求出其变化幅度。确定出合理的单价。对每个建设项目都要建立一套科学定价原则,应做到有依有据,才能使工程造价得到控制[5].
(3)做好收集整理信息资料工作。在工程变更控制中拥有充分的信息、掌握第一手详实资料,是确定合理工程变更费用的前提条件,这就需要做好收集、整理信息资料工作。同时,工程变更资料还要妥善保存,以利于以后的工程变更。工程变更资料是工程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竣工图及工程决算的依据。如果建设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工程变更资料丢失,就不能保证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原始性,给日后工程的管理和维修带来不便。因此要派专人做好对工程变更资料的分类、编码及存档工作,以保证竣工图的原始性和完整性。
(4)及时准确发布工程变更信息。项目变更最终要通过工程项目各方人员共同实现。所有项目变更方案一旦确定以后,应及时将变更的信息和方案公布于众,使项目各主体掌握和领会变更方案,以调整自己的工作方案,朝着新的方向去努力。而且,变更方案实施以后,还应通报实施效果。
总之,项目变更是影响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的关键因素,加强项目变更的管理与控制对实现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