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逐步实现招投标统一监管

实践证明,一个地区的建筑市场,由不同部门进行监管,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利于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的形成。因此,在今后的机构改革中,进一步深化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利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这个平台,逐步构建统一市场,将同一区域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同一市场进行交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由分散向集中管理体制的转变。

加强招投标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提高招标投标公正度

完善资格审查制度。要通过完善资格预审制度,研究科学合理的资格预审办法,最大限度减少利用资格预审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现象的发生,遏制利用资格预审搞假招标或者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

规范评标程序,探索实行科学、公正、合理的评标方法。要深化对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等评标方法的研究,制定更加明确的标准,进一步规范评标这个重要环节。

深化对评标活动和评标专家的管理。要不断深化对已经建立的评标专家名册的管理,建立对评标专家的定期考核和准入、清出制度,进一步细化评标专家的专业划分标准和门类,完善专家保密制度,逐步建立评标评估制度,强化对评标专家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约束,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培训学习和交流研讨,提高评标专家的综合素质。对不能胜任评标工作或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评标专家,应当暂停或者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

 充分发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作用,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提供全面、高效的服务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与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密不可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交易中心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在充分发挥现有服务功能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领域,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提供全面、高效的服务。要完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开发计算机评标、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等软件,提高交易中心现代化管理水平;要为建筑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信息网络平台,为建筑市场参与各方提供真实、准确、便捷的信用状况服务;要抓好信息服务功能,利用掌握的数据资源,作为一个权威机构及时发布招标投标、市场价格等方面的信息;要利用交易中心平台,实施工程担保资金或者担保函集中保管,减少担保市场风险,为工程担保健康发展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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