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要求
1、凡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施工图图签附近空白处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2、凡一般性图纸变更,编制单位可根据设计变更依据,在施工图直接改绘,并加盖及签署竣工图章。
3、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超过40%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的图纸必须有图名和图号,图号可按原图编号。
4、编制竣工图必须编制各专业竣工图的图纸目录,绘制的竣工图必须准确、清楚、完整、规范,修改必须到位,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5、用于改绘竣工图的图纸必须是新蓝图或绘图仪绘制的白图,不得使用复印的图纸。
6、竣工图编制单位应按国家建筑制图规范要求绘制竣工图,使用绘图笔或签字笔及不褪色的绘图墨水。
二、主要内容
1、竣工图应按单位工程,并根据专业、系统进行分类和整理。
2、竣工图包括以下内容:
工艺平面布置图等竣工图
建筑竣工图、幕墙竣工图
结构竣工图、钢结构竣工图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竣工图
燃气竣工图
建筑电气竣工图
智能建筑竣工图(综合布线、保安监控、电视电线、火灾报警、气体灭火等)
通风空调竣工图
地上部分的道路、绿化、庭院照明、喷泉、喷灌等竣工图
地下部分的各种市政、电力、电信管线等竣工图
三、竣工图绘制类型
1、利用施工蓝图该绘的竣工图。
2、在二底图上修改的竣工图。
3、重新绘制的竣工图。
4、用CAD绘制的竣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