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操作冲击动作负载试验规定有哪些

进口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操作冲击动作负载试验规定有哪些?

在进行操作冲击动作负载试验之前,在环境温度下测量3只试品避雷器在标称放电电流下的雷电冲击残压值,然后试品避雷器在1.2`U^*_c`电压作用下承受20次波形为8/20s的标称电流值的冲击放电试验,放电间隔为50s~60s,再承受2次由规定幅值的4/10s大电流冲击试验,极性与电角度的符合规定。

将进行过上述试验的试品避雷器预热到(603)℃,试品避雷器应承受规定的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2次,放电时间间隔为50s~60s,并使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与上述规定冲击电流具有相同极性。

在第二次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试验后,避雷器比例单元必须在3倍峰值视在持续时间(即6T),脱离试验线路,然后在100ms之内立即接到工频电源上,对试品避雷器施加修正过的额定电压(`U^*_r`)和修正过的持续运行电压(`U^*_c`),电压持续时间分别为10s和30min。试验时,应监视电阻片的温度或电流的阻性分量或功率损耗,以判断是否热稳定。

完成上述试验后,当试品避雷器冷却到接近环境温度时,重新进行残压测量,其值与试验前残压值相比变化应不得大于5%。

无间隙金属,避雷器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