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压力释放试验规定有哪些

进口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压力释放试验规定有哪些?

1瓷套密封带有压力释放装置并在大气中使用的避雷器应进行该项试验,当避雷器故障时不应引起瓷套粉碎性爆炸。

2每次试验应在新瓷套组装的试品避雷器上进行,一只试品避雷器在大电流下试验,另一只试品避雷器在小电流下试验。

3为在试品避雷器内部引起短路电流,全部非线性电阻片可用熔丝旁路。熔丝应在试验电流导通后第一个30电角度内熔断,旁路非线性电阻片的熔丝沿着电阻片的轮廓紧贴其外表面装配。其底座应与一个近似圆形围栏的顶部在同一水平面上,围栏至少高30cm,试品避雷器围在中心,围栏直径等于试品避雷器直径加上2倍试品避雷器高度,最小直径应为1.8m,试验后避雷器所有部分都包在围栏内部,即通过试验。

4压力释放试验应在不同设计的每一种避雷器最长的一节上进行,并认为该试验结果适用于同一设计所有额定电压的避雷器。

5在进行大电流释放试验时,电流的短路容量应足够大,当用阻抗可忽略的连线将避雷器短路时,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在0.2s内不会降到规定值的75%以上。试验回路的短路功率因数不应大于0.1。

6在进行小电流释放试验时,在电流导通后约0.1s时测得试品避雷器电流有效值为800A,直到发生放气为止。试验时,电流降低量不得超过起始测量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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