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燃油系统、贮油库油罐动火规定有哪些?
(1)动火油罐应在相邻油罐的上风或侧风。
(2)将动火油罐与系统隔离,并上锁。出清罐内全部油品,并冲洗干净。
(3)拆开动火油罐所有管线法兰,油罐侧通大气,非动火的管道侧加盲(堵)板。
(4)打开动火油罐各孔口,用防爆通风机从不同位置进行通风,且时间不少于48h。在整个动火期间通风机不得停止运行。
(5)拆开管线法兰和打开油罐各孔口到动火开始这段时间内,周围50m半径范围内应划为警戒区域,不得进行作何明火作业。
(6)每次动火前用测瀑仪在各孔口处和罐内低凹、焊缝处,以及容易积聚气体的死角等处测量气体浓度,最好用两台以上测爆仪同时测量气体浓度,以防失灵。
(7)当油罐间距不符合要求时,应在动火油罐侧设置隔离屏障。
(8)按油罐着火的事故预想,做好一切扑救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