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煤粉锅炉燃烧室锅炉启动要点有哪些?
1确认从送风机入口到烟囱的风、烟通道畅通无阻。
2按规定启动空气预热器和烟气再循环风机(如果设有),启动引风机、送风机。
3开燃烧器的调风器(或挡板),置于吹扫位置。
4调节锅炉通风量,满足吹扫的要求并按规定进行吹扫。
5吹扫完毕后(停下烟气再循环风机),开启点火器组的截止阀(母管上的),并确认能保持规定的油(气)压力。
6将准备点火的燃烧器或燃烧器组的调风器(或挡板)调整至适宜点火的位置,触发点火器的电火花或其它点火源,打开该点火器的有关截止阀,如果在10s内不能建立火焰或油雾化不良使大量油滴喷入炉膛,即应关闭该点火器的截止阀,并查明和纠正点火失败的原因(包括更换油枪)。再次投油点火时,如风量一直维持在吹扫风量,则可不必进行再吹扫,但应等待1min以后,才能再次投油点火。禁止在未查明和纠正点火失败原因之前,就试图重复点火。
7打开煤仓与给煤机之间(或粉仓与给粉机之间)的所有闸门,并确认给煤机(或给粉机)能得到煤(粉)的供应。
8确认点火器着火正常并有足够的能量可点燃主燃烧器时,即按规定投入给粉机或启动磨煤机(直吹式制粉系统)。
9直吹式制粉系统磨煤机的启动顺序:
a.由磨煤机供煤的所有燃烧器的点火器已投入运行,并被确认着火。
b.起动一次风机或排粉机。
c.起动磨煤机。
d.起动原煤给煤机。
e.投燃烧器检查着火情况,如不着火应停止给煤,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f.由一台磨煤机供煤的燃烧器全部投入后,再启动另一台磨煤机。此时,应注意锅炉的负荷,避免使已投入运行的燃烧器和磨煤机负荷降低到允许的下限值,而使燃烧不稳定。也不允许两台磨煤机同时启动向炉内送粉。
10当主燃料的输入量已超过预定的最小限值后,各主燃烧器已能自行维持稳定的火焰时,即可将点火器逐步停掉。
11停、投点火器或助燃油枪,必须先检查炉膛内的燃烧及着火情况,避免引起燃烧工况恶化甚至灭火爆炸。
12燃烧自动控制装置,除启动程序需要而专门设计的以外,在满足下述条件时,才得投入:
a.主燃料的输入量已达到规定的最小限额。
b.燃烧器的风煤比已调整到正常值。
c.已建立起稳定的燃烧火焰和合适的燃烧工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