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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发电厂渗漏排水集水井的设计规定有哪些

水力发电厂渗漏排水集水井的设计规定有哪些?

1)集水井汇集不能自流排出的厂内渗漏水,用泵自动地排至厂外。

2)厂房围岩渗漏水有条件直接排往下游时,不应排至厂内集水井。但允许地下厂房围岩渗漏水排至集水井。

3)集水井应布置在厂房最低处。集水井的报警水位应低于最低层的交通廊道、操作廊道及布置有永久设备场地的地面高程。

4)应规定集水井工作泵启动水位、停泵水位、备用泵启动水位和报警水位等。

5)集水井的有效容积,宜按汇集30min~60min厂内总渗漏水量确定,有条件时,宜选大些。

6)集水井底部应设集水坑,坑深应能淹没水泵吸水管底阀。集水井底部地面应有倾向集水坑的坡度。

7)应设集水井的清污通道与清污措施。对多泥沙水电厂的集水井,其排水泵底阀附近应设冲淤设施。

水力发电厂,渗漏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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