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发电厂调速系统及调节保证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1每台机组应装设一套包括调速器、油压装置等附属设备组成的调速系统。
调速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调节品质,并应满足机组在各种运行方式下稳定运行和电力系统对频率调节与功率调节的要求。
容量为50MW及以上的机组,应选用电气液压调速器;容量为50MW以下的机组可选用电气液压调速器或机械液压调速器。
2应根据电力系统的要求和水轮机输水系统的特性进行调节保证计算。必要进,应对调速器参数整定的范围和调速系统的稳定性进行计算分析。
3机组甩负荷的最大转速升高率,按以下不同情况考虑:
当机组容量占电力系统工作总容量的比重较大,且担负高频任务时,宜小于45%;
当机组容量占电力系统工作总容量的比重不大或担负基荷时,宜小于55%。
4机组甩负荷的蜗壳最大压力升高率,按以下不同情况考虑:
额定水头小于40m时,宜为70%~50%;
额定水头在40~100m时,宜为50%~30%;
额定水头大于100m时,宜小于30%。
蜗壳最大压力值,应按在额定水头和最高水头两种情况下,发出额定功率甩全负荷的条件进行计算,根据较大值确定。
5为了满足规定,必要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研究改变导水叶关闭方式、改变输水管道尺寸、增加发电机转动惯量或设置调压井等措施,以合理控制压力升高值和转速升高值。
6具有分岔输水管的水电厂,其机组最大转速升高率和蜗壳最大压力升高率,应根据联接于输水管上的机组台数和电气主接线的连接方式,按可能同时甩负荷的机组台数进行计算。
7当机组突增负荷时,水轮机压力输水管不应出现负压脱流现象。
机组甩全负荷时,尾水管内的最大真空度不宜大于`8mH_2O`(1m`H_2O``10^4`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