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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发电厂空气断路器操作用压缩空气系统的设计规定有哪些

水力发电厂空气断路器操作用压缩空气系统的设计规定有哪些?

一、空气断路器用气宜采用热力干燥法,以降低压缩空气的相对湿度。

空气压缩机的工作压力,应根据当地日气温变化和断路器对压缩空气相对湿度的要求确定。其值不应低于断路器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

二、空气压缩机的总工作容量,应大于压缩空气系统全部漏气量与断路器通风量之和的2.5倍。应至少设置一台备用空气压缩机。

三、贮气罐的总容积,应在贮气罐的压力值降到空气压缩机启动的压力整定值时,能保证满足空气断路器进行自动重合闸操作的用气,并在向断路器贮气筒补足耗气量后,贮气罐内的剩余压力不低于减压阀高压侧的最低允许压力值。

贮气罐不应少于两个,并应能串联运行。

四、压缩空气系统的减压阀、阀门和管路的通流能力,应能在最大用气量操作后3~5min内,保证使断路器贮气罐的压力恢复到大于最低允许工作压力值。

当空气压缩机室距离配电装置较远,或空气断路器布置比较分散,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适当位置装设具有断路器额定工作压力的中间贮气罐。

五、供气管路系统应保证在检修阀门和管路时,使停止供气的空气断路器不超过一台,在向每个空气断路器的供气管路上应分别装设空气滤过器,滤过器后的管路宜采用不锈钢管。

供气管路系统应采用多点安全接地。

水力发电厂,空气断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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